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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划一劳工假期和公众假期与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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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五月二日)出席香港岛各界社会服务基金会主办「港岛各界社区共融服务计划」启动礼暨「爱.从家开始」嘉年华后,就划一劳工假期和公众假期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局长,想问问有议员以私人草案的方式,希望划一劳工假期和公众假期,其实有没有可能提交上立法会去审议?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至於李卓人议员提出的私人草案的建议,事实上现在政府自己主动,这几年来也很关心这件事。我们启动了劳顾会的研究和检讨,劳工处亦较早前作了一个调查,看看香港有多少雇员是放十七日的公众假期,多少只有十二日,是有些数据已到手,我们较早前亦在劳顾会讨论过,亦有到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交代。因为仍在讨论的期间,这件事本身亦要时间和空间去讨论和凝聚劳资双方的共识,在这阶段,我们觉得不适宜以私人草案形式去考虑立法。一定要让劳顾会继续去探讨,还有很多数据也需要深入去分析,所以我觉得这个阶段应该是让劳顾会继续有空间和时间去做研究和讨论的工作,去酝酿一个共识。

记者:何时才是适当的时间?因为这个问题已经酝酿了数十年。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大家要明白那个假期的分别,事实上是有其历史的背景,和实际上法律的基础是不同的。很多人也不明白公众假期其实是机构的假期,即是说政府机关、学校、银行……很多机构是不办公,但是至於当天不上班是否有薪水和是否可以放假,其实是雇主、雇员大家互相商讨,是法律没有规定的。但是十二天的法定假日是劳工的福利,法例写得很清楚,若雇主不(让员工)放假是犯法的,这亦有工资的保障。这两个的出发点是不同的,性质很不同,加上香港有这么多的中小企,有九成八是中小企,我们一定要在社会建立共识。但是劳工界的诉求我们是知道的,所以政府──劳工处和劳福局──我们主动进行了研究,希望从数据方面作一个分析的工作,从而希望一步步建立共识。我们绝对没有回避问题,其实问题本身也有个复杂性,因为若我们要做的话,包括三十多万的外籍家庭佣工,也一样要享有的,因为这是法定的假期,不可以只给本地的工人。这些对家庭的影响我们有没有做过研究、评估呢?一连串这些也是要考虑的。但是劳工界的诉求我们是知道的。

记者:研究了这么久,到底什么时候才会有结果呢?始终有议员提出这个草案出来,就是觉得政府实在是太慢了。会不会说什么时候才可以见到呢?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在劳工的议题上,我们很难划定一个时间表,什么时候一定要讨论完,或什么时候一定要有个结果。但往往透过对话和透过大家的磋商,是有实质的成果的。其实有例子大家也见到的,例如在最低工资,一个困难的议案,我们也成功立了法,现在已实施了四年,昨日起更调升至每小时32.5元。另外是侍产假,男士侍产假我们亦是在不同的看法中,达到有个共识,然后立法,三天侍产假。甚至乎现在香港的劳工法例里所有的劳工权益,也是经过劳顾会讨论得来的。所以大家一定要相信机制,给予劳顾会时间和空间去讨论这个问题。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5年5月2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8时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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