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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监管局推新措施增一手住宅物业销售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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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监管局(销售监管局)专员冯建业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公布新措施,进一步增加一手住宅物业销售透明度,以协助准买家更掌握销情。

  因应准买家如身处发展项目/期数的售楼处时,难以掌握该发展项目/期数当时有哪些一手住宅物业可供选购,销售监管局今日向一手住宅物业卖方发出作业备考,要求他们於二○一五年六月一日起的每个销售日,在每个发展项目/期数的售楼处,按销售监管局建议的「消耗表」范本,公布当日有哪些住宅物业可供出售,以及在当日适时更新销售情况,包括哪些住宅物业已於当日较早时售出,以及当时仍有哪些住宅物业可供选购等。

  就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时出现「购楼意向登记」数目「发水」情况,销售监管局会与地产代理监管局互相配合,待地产代理监管局要求参与入票的地产代理的申报安排落实后,销售监管局会向卖方发出作业备考,要求卖方如向外界公布某发展项目/期数所收到的「购楼意向登记」数目或银行本票数目时,亦应同时向外界公布当中登记人属地产代理的数目。

  冯建业说:「新措施将进一步增加一手住宅物业销售透明度,进一步保障一手住宅物业买家的利益。」

  冯建业并就卖方一些销售手法提出建议,当中包括:

*卖方宜把抽签环节与拣楼环节分开在两个日子进行,使登记人在获悉中签后无须匆忙赶往售楼处出席拣楼环节,亦有至少一晚时间考虑拣选单位事宜;

*有卖方规定登记人必须亲身出席抽签环节,没亲身出席抽签环节的登记人会被取消抽签资格的做法,销售监管局认为并不合理亦没有实质需要,忠告卖方不要采用不合理的安排;以及

*鉴於以「先到先得」的方法出售一手住宅物业时,容易引起在场轮候人士的争议,销售监管局并不鼓励卖方再采用这种销售方法。

  总结《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实施两年的情况,冯建业表示,条例实施对改变过往不理想的销售文化,成效显著,例如:

*卖方现时只能以「实用面积」表达一手住宅物业的面积以及计算每平方及每平方米的售价,改善了以往以「建筑面积」陈述住宅物业面积的流弊;

*卖方於推售未落成发展项目/期数内的一手住宅物业时若设置示范单位,均须提供「无改动示范单位」才可以同时提供「经改动示范单位」,改善了以往卖方只主力提供经「化妆」的示范单位的情况;以及

*由於条例规定卖方必须在不迟过开售日之前某日期起提供各类销售文件的印刷本及电子版本,准买家现时可以方便地取得各类销售文件。

  他说:「大部分卖方都致力遵从条例要求。个别卖方销售一手住宅物业的安排曾引起公众关注。销售监管局都一一迅速切实回应,使有关卖方在大部分情况下采取有效改善或补救措施,并使准买家对有关发展项目的销售提高警觉。」

  此外,冯建业亦简述销售监管局在检视及巡查、调查,及公众教育三大范畴的工作情况。

  截至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销售监管局对售楼处及示范单位共进行了约2 000次巡查,包括与地产代理监管局进行联合巡查;检视了约760份售楼说明书、约1 900份价单、约1 100份载有销售安排的文件;以及约6 200份印刷广告。销售监管局亦检视了成交纪录册约达2 600次,并定期检视卖方指定的网站。

  在调查及检控上,销售监管局已陆续将涉嫌违例行为的调查结果,提交律政司刑事检控科考虑。涉嫌违例行为,包括失实陈述及或传布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律政司现正考虑有关事宜,并会在有最后决定后,把决定告知销售监管局。

  在协助卖方及相关人士了解条例要求方面,销售监管局於今日把经整合及进一步分类后的121条常见问答上载销售监管局的网站,方便业界查阅。今年三月,销售监管局与地产代理监管局合办了两场讲座,加强地产代理从业员对条例的认识。

  销售监管局就教育公众亦不遗余力,透过销售监管局的网站、一手住宅物业销售资讯网(销售资讯网)及销售监管局的资源中心,使准买家及公众获得有用资讯。为使公众能更快捷搜寻发展项目/期数资料,销售监管局不断优化销售资讯网的功能。截至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每日平均约有440人次浏览销售监管局网站及900人次浏览销售资讯网。

  展望未来,销售监管局会加强检视及巡查、处理投诉、就怀疑违反条例进行调查,以及教育业界和公众的力度,以期进一步增加一手住宅物业销售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增强对消费者的保障,以及为一手住宅物业卖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



2015年4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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