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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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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四月二十三日)宣布委任主任家事法庭法官朱佩莹、区域法院法官陆启康、区域法院法官邱智立和区域法院法官黄崇厚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有关委任於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有关委任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获委任的法官简历如下:

主任家事法庭法官朱佩莹

  朱佩莹法官於一九五二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七四年及一九七五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七七年在香港获事务律师资格,一九八六年在美国纽约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年及一九九一年分别在英格兰及威尔斯和新加坡获律师资格。一九七七年至二○○三年期间私人执业。二○○三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二○○九年获委任为主任家事法庭法官。

区域法院法官陆启康

  陆启康法官於一九六五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七年和一九八八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八九年在英国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取得法学硕士学位。一九八八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年至一九九五年期间私人执业。一九九五年获委任为裁判官,二○○一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区域法院法官邱智立

  邱智立法官於一九五三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二年及一九八三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八五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八六年加入当时的律政署出任助理检察官,一九八七年和一九八九年先后晋升为检察官和高级检察官。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八年期间私人执业。一九九八年获委任为裁判官,二○○七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区域法院法官黄崇厚

  黄崇厚法官於一九五七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九年在英国白金汉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一九九○年完成英国伦敦城市理工学院大律师公会期终试课程。一九九○年分别在英格兰及威尔斯和香港获大律师资格,同年在澳洲高等法院获大律师资格及在澳洲首都直辖区最高法院获大律师及律师资格。一九九○年加入前律政署出任助理检察官,一九九一年及一九九四年先后晋升为检察官和高级检察官。二○○○年获委任为裁判官,二○○九年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2015年4月23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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