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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四题:部门首长职位的招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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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四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莫乃光议员的提问及公务员事务局局长邓国威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属公务员编制和单一职级职系(即那些没有相关的职系可从中物色合资格人员填补空缺的职系)的部门首长职位的招聘政策,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各决策局/部门下属单一职级职系职位的名称和薪级点分别为何;

(二)政府以何准则把部分部门首长职位编为单一职级职系;该等职位是否属其他公务员职系晋升职级的职位;如否,一般原因及理据为何;政府有否计划把该等职位改为公务员职系晋升职级的职位,以确保各部门的工作能畅顺和持续地进行;如有计划,详情为何;

(三)该等职位的招聘途径为何,当中是否包括内部调任及公开招聘;政府以何理据和准则决定该等职位的招聘途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由成立至今有否改变该等职位的招聘途径;如有,按职位名称以表列出新旧招聘途径及作出变更的年份;及

(四)担任该等职位的人员是否以合约形式受聘;如是,按职位名称以表列出现时的合约年期;过去十年,在合约届满而没有续任的有关人士所担任的职位名称、他们在位年期,以及离任后一般的去向(包括退休或在政府内部升迁等);政府有否评估以有期限的合约聘用部门首长对政府制订和推行政策的影响?

答覆:

主席:

  一般而言,属部门首长或同等职级的单一职级职系可概括地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通过公务员队伍内部晋升填补的职位,而合资格人员会来自隶属於同一或不同部门辖下多於一个公务员职系。第二类包括可由其他方式如内部聘任及/或公开招聘填补的职位,这是考虑到这些职位在职务设计上并没有相关的公务员职系可从中物色合资格人员通过晋升填补空缺,或者有需要应付有关职位的特定情况,例如需确保可供考虑的人才来源广泛。属部门首长或同等职级的单一职级职系及其分别的薪级,载列於附件。

  现职公务员受聘於以上的单一职级职系的聘用条款受适用於他们的条款及服务条件规管,而公务员队伍以外的人员则会按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

  公务员事务局并无编纂历年担任单一职级职系职位的个别人员的资料。



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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