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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六年社区文化大使计划」现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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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康文署)主办的「二○一六年社区文化大使计划」,现正接受申请。此计划希望通过与本地表演艺术工作者及艺团合作,在全港各社区推行艺术外展活动,向普罗大众或特定社群推广表演艺术,进一步把艺术带进社区。

  申请者须为本港注册非牟利演艺团体或艺术工作者的自由组合,并於最近三年内,在本港就其致力拓展的艺术形式方面具备实际及高水准的公开演出经验。申请者可就下列其中一类活动提交建议书,每位申请者只可提交最多一份建议书:(一)针对特定社群而设计或深入个别社区进行的观众拓展/艺术教育活动。署方亦鼓励艺团/艺术工作者为设定的主题构思及设计合适的艺术计划;二○一六年的特别主题为:(i)推动不同能力人士参与表演艺术的计划,包括视障、听障、肢障、智障、发展障碍和精神障碍等人士;或(ii)从「家庭」出发而构思的表演艺术计划;(二)以普罗大众为目标的普及观众拓展/艺术教育活动。

  拟议的活动须涵盖一种或以上的演艺形式如戏曲/曲艺、舞蹈、音乐、剧艺(包括话剧、默剧、魔术及木偶等)及跨媒体艺术;活动内容可包括一项或多项具创意的表演艺术活动的组合,如表演、工作坊、片段表演、示范、讲座和展览等。

  「二○一六年社区文化大使计划」的申请简介及表格,可透过下列方式索取:

  邮递及亲临:香港湾仔爱群道十八号伊利沙伯体育馆十一楼康文署观众拓展办事处(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六时);传真:二五九一 一一六○;网址:www.lcsd.gov.hk/ab;或於各康文署表演场地索取。

  截止日期为六月一日下午六时,详情请参阅申请简介及表格。邮寄申请以邮戳所示日期为准。

  查询请电:二五九一 一三○○。



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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