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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亚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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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四月二十一日)出席The Hub开幕礼后就亚洲电视有限公司(亚视)事宜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记者:叶家宝(亚视执行董事)接受报章访问时提及,打算在五月二十九日,即亚视台庆时停止广播,光荣结业。其实现行条例是否容许他们提早把(本地免费电视节目服务)牌照交回通讯局(通讯事务管理局),并停止广播?因他们又想继续经营,想有自己的独立制作,是否容许他们提早交回牌照?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每一个持牌人均须根据《广播条例》和有关牌照的条款提供服务,亚视的牌照到明年四月(到期),因此他们需要提供服务至明年四月。如果亚视停止服务,通讯事务管理局会根据《广播条例》处理,包括作出惩处、警告、吊销牌照或撤销牌照。

记者:如果(亚视)真的是五月停止服务,有关频谱会如何处理?有没有应急方案?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当然,如果它(亚视)停止服务,相信通讯局作为一个指配频谱的机构,会处理如何收回频谱。当中有一定程序需要进行,因持牌人的牌照一定要根据《广播条例》处理。

记者:即是短期内只可以罚款,直至他们恢复广播?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相信通讯局作为监管机构会适当处理这事。当然,香港需要根据法例(办事)。所有事情,通讯局均需要根据《广播条例》和牌照条款处理。

记者:如果香港电台(港台)真的需要提早接管其频谱,会否有此可能?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首先,我们要有规有矩地工作,通讯事务管理局需因应当时发生的情况处理,包括发出警告、吊销牌照,或向行会(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建议撤销牌照,每个程序也须根据《广播条例》的条款进行。

记者:香港电台是否需要立刻提供服务?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其实我们已经邀请了香港电台就准备提供服务作出计划,但这需要时间。在这期间需视乎事情发展。现时我不能有个说法,说(亚视)何时停止服务,港台便立刻可以提供服务,这并不可能,对港台来说,也不公平。所以,我们需按程序行事。

记者:是否表示亚视不可以在明年四月之前突然停止?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相信,如果任何机构的持牌人觉得不想继续根据牌照(条款)提供服务,须得到通讯局和发牌机构,即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同意)。以往也有类似例子,有个(持牌机构)surrender,交回牌照,也须得到有关方面同意和找到处理方法。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5年4月2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0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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