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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住院式戒毒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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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国麟议员的提问和署理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本港有多种模式的戒毒治疗和康复服务,包括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自愿住院戒毒治疗康复计划。在该等计划下,现时有39间住院戒毒治疗及康复中心和中途宿舍(戒毒机构),当中19间获政府资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过去三年,上述19间戒毒机构每年获政府提供的资助额及该等金额占其总收入的百分比分别为何,并按机构分项列出;

(二) 现时39间戒毒机构每间所提供的宿位数目,以及当中男女宿位的数目及入住率分别为何;

(三) 是否知悉现时轮候入住戒毒机构辖下宿舍的人数及他们平均需轮候多久,并按性别列出分项数字;当局有否考虑协助该等机构增加宿位或加强服务,以缩短轮候时间,帮助吸毒人士尽快戒毒;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四) 当局透过什么途径与未获政府资助的戒毒机构合作,使它们的服务可配合政府的禁毒政策;当局有否向该等机构了解它们面对的困难(例如筹集资金、觅地兴建宿舍等);若有,详情为何,以及有否考虑协助它们解决困难;若没有了解,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吸毒问题十分复杂,须以周详和全方位策略应对。因此,政府一直以五管齐下的策略推行禁毒政策,即(1)预防教育和宣传;(2)戒毒治疗和康复;(3)立法和执法;(4)对外合作;以及(5)研究工作。住院式戒毒治疗服务是戒毒治疗和康复策略其中的一环。现时全港共有39间住院戒毒治疗及康复中心(戒毒中心)(包括中途宿舍),由17间非政府机构营办,共提供1 538个宿位。由于各营办者的理念不同,戒毒中心提供的治疗计划也有差异,戒毒者一般可按照个别情况选择最合适的服务。

  就李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 过去三年,19间受政府资助的戒毒中心的资料载列如下:

  受社会福利署(社署)资助的13间戒毒中心(注一)的资助金额:

      2012-13   2013-14    2014-15
      (实际)   (实际)  (修订预算)
      ────   ────   ─────
拨款总额   31.5     32.8     34.5
(百万元)

  受卫生署资助的六间戒毒中心的资助金额:

      2012-13   2013-14    2014-15
      (实际)   (实际)  (修订预算)
      ────   ────  ──────
拨款总额   99.9     105.4     110.4
(注二)
(百万元)
 
  部分非政府机构除戒毒服务外,也有提供其他服务及有其他收入来源。政府并无备存有关资助额占机构戒毒服务总收入百分比的资料。

(二) 17间机构提供男女宿位数目的详情载于附表。

  过去一年,戒毒中心的整体入住率约为60%。

(三) 政府并没有就个别戒毒中心的轮候人数及轮候时间进行统计。但资料显示,在二○一四年接受感化的人士中,89%可以在两星期内获安排入住戒毒中心。政府一直均密切留意戒毒治疗及康复服务需求的变化,事实上,在二○○八/○九年度和二○一○/一一年度,政府分别增加101个和18个资助戒毒中心宿位。

(四) 香港的戒毒治疗和康复服务,以多种模式切合不同吸毒者的不同需要,包括由非政府机构营办的住院式戒毒中心。正如前述,由于各中心营办者的理念不同,提供的治疗计划也有差异,因此它们所面对的挑战亦不一样。政府一直与各营办机构,包括未获政府直接资助的机构保持紧密联系。有关机构均参与由禁毒专员担任主席的毒品问题联络委员会作成员,委员会为有效平台,促进政府与各机构就各类相关毒品问题交换意见、沟通和合作。

  至于一些尚未根据《药物倚赖者治疗康复中心(发牌)条例》(第566章)领取牌照的戒毒中心,为了协助其符合有关规定,禁毒处及有关部门会就这些戒毒中心的重置或改善工程提供支援,包括协调有关部门协助机构寻觅新址、处理有关的土地使用及规划问题、拟订谘询策略、及推展工程计划所需的程序等。

  有关部门亦会协助缺乏工程资金的机构,透过合适的途径,例如禁毒基金、奖券基金等,申请拨款资助。其中,自二○一一年五月起,禁毒基金已大幅增加了对戒毒中心改善工程的资助额,由原来的每项工程上限三百万元,提升至五千万元。

注一:二○一四年五月一日起,一间接受社署资助的非政府机构在获发牌照时把其戒毒中心和中途宿舍合并为一间中心,故受社署资助的中心由14间减少至现时的13间。

注二:受卫生署资助的戒毒中心当中,四间由香港戒毒会营运。除住院式戒毒计划外,卫生署也资助香港戒毒会向美沙酮治疗计划的服务对象提供辅导服务,以上金额包括了有关拨款。



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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