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一题:「反水货客」示威活动
****************

  以下是今日(四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钟树根议员的提问和署理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上月八日,有反水货客人士响应网上号召进行游击式的示威行动。他们先在上水、继而屯门,后又转往尖沙咀,参与未有向警方申请不反对通知书的示威活动。示威者包围和指骂疑似内地旅客的途人、以脚踢途人的手拉车并引致肢体冲突,甚至冲入店铺指骂顾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有报道指出,反水货客团体於同一日在多个地区进行游击式示威令警方疲於应付,警方有何新措施对付这类示威活动及其带来的公共秩序问题;有否评估警方调动大量警力应付这类示威活动有否令其他地区的治安恶化;若有评估,结果为何;

(二)鉴於近日反水货客示威者的行为越来越激进,警方会否考虑於假日在主要购物区设立临时警岗,确保受滋扰或袭击的内地旅客可尽快向警方求助;及

(三)鉴於网上煽动市民参加违法反水货客示威行动的情况越趋普遍及公开,现时警方可根据什么法例禁止这种行为?

答覆:

主席:

  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享有和平集会、游行和示威的自由和权利。警方一贯的政策是在便利合法及和平的公众集会顺利举行,及减低这些活动对公众及道路使用者的影响两方面,致力取得平衡,并确保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我们一向呼吁,参与公众活动的人士在表达诉求时,应遵守法律,和平有序,不应有任何破坏公共秩序或暴力的行为。

  然而,於今年二月及三月多个周末期间在全港不同地区发生的所谓「反水货客」示威活动,出现了各种粗野、谩幜、滋扰、暴力及蓄意捣乱的行为。有激进示威人士在街头、商场及店铺内,辱骂无辜路人及滋扰购物人士。幼童、长者、本港居民及内地旅客均因此而无辜受到波及。有人更被推倒在地,或随身物件被踢。这些漠视法纪的行为严重冲击本港法治、公共安全及社会秩序。特区政府对这些暴力及违法行为予以最严厉的谴责。

  在一连串事件中,截至四月八日,警方共拘捕72人,他们涉嫌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在公众地方打架及藏有攻击性武器等。警方会继续严肃调查事件,全面追究法律责任。警方绝不容忍任何违法行为,必定果断执法。

  就钟树根议员的提问,政府回覆如下:

(一)及(二)在处理公众活动时,警方会因应个别活动的目的、性质、参与人数、过往处理同类活动的策略及经验等,作全方位的风险评估及考虑,从而规划整体策略及应变方案,并会根据当时情况灵活调配人手及采取人群管理措施,以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持公共秩序。

  就近期的「反水货客」示威活动,警方已加强人手,并在风险较高的地区作出相应部署,例如透过调动各区警力以应付突发情况,以及在假日期间於旅客比较集中的地方和示威者聚集的地区加强部署。

  警方也与风险较高地区的商场、商户及公共运输公司等加强沟通,务求令此类示威活动发生时,对人身安全、公共秩序及公共交通服务的影响可减至最低。警方已因应情况作出呼吁,提醒公众活动的组织者及参与者必须守法。组织者在活动前须依法通知警方;参与者亦应保持克制,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表达意见,并听从在场警务人员的指示。

  市民及游客的安全对警方同等重要,保护市民及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警方的首要责任。我们呼吁受害人士第一时间报警。同时,市民及游客如目睹任何暴力事件或违法行为,应尽快通知警方,以便警方即时采取行动。我们亦呼吁市民挺身而出,向警方提供录像、图片及证供等相关资料,以便警方举证,将不法份子绳之於法。

  我们必须强调,要维护法纪,除警方严正执法外,亦需要广大市民通力合作,奉公守法,合力维持社会秩序。警方会在未来一段日子,继续密切注意事态发展,采取所有必须的措施,保障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同时,警方亦会在全港各区配备足够警力,维持日常警务工作及对市民的服务。

(三)《基本法》保障香港市民的言论自由,但无论言论和集会如何自由,也不会是全无限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约》)中适用於香港的规定,包括《公约》第19条有关意见和发表的自由及第21条有关和平集会的权利,已收纳入《香港人权法案条例》(香港法例第383章)中。《公约》第19条及《香港人权法案》第16条指出,当人在行使发表言论自由的权利时,附有特别责任及义务,故得予以某种限制。任何人在行使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尊重他人的权利及不影响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

  对於有人透过网上平台呼吁其他人士以暴力的方式驱赶游客及冲击商铺,我们对这些行为予以强烈谴责。我们清楚说明,无论在现实世界或是网上世界,任何人作出非法行为,包括在网络平台煽动其他人进行非法行为,都有可能构成犯罪,会负上刑事责任。去年就有人因为在网上讨论区发布一份名为「立法会抗争指南」的文件,建议参与集会的人士带同工具打破立法会大楼的门窗,甚至掠夺警方盾牌等激进行为,最终被起诉及定罪,被法庭判入更生中心12个月。

  警方会继续提醒市民,互联网世界不是一个无法可依的虚拟世界。根据香港现行法例,大部分针对现实世界用来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适用於互联网世界。警方呼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市民亦应正当合法地使用互联网,不要传送不负责任及教唆他人犯罪的讯息。但凡有人在网上进行非法活动,警方定必跟进调查,搜集证据,并在有需要时作出拘捕行动,追究法律责任。



2015年4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8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