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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专员主动调查政府实施汽油及石油气车辆废气排放新管制措施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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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申诉专员公署发出:

  申诉专员刘燕卿今日(四月十四日)宣布展开主动调查,审研运输署及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於二○一四年九月实施汽油及石油气车辆废气排放新管制措施一事上,是否有筹划及安排不足之处。

  因应路边空气污染问题恶化,政府於二○一四年九月一日起实施管制车辆废气排放新措施,将氮氧化物排放列入管制,以改善路边空气质素。在新措施下,环保署会在全港不同地点放置可检测氮氧化物及其他废气的遥测仪器,如仪器侦测到驶经的车辆超过废气标准,会向车主发出「车辆废气测试通知书」。收到通知书的车主须於十二个工作天内,把车辆送到环保署指定的「车辆废气测试中心」接受底盘式功率机(俗称「跑步机」)废气测试,如车辆未能通过相关测试,运输署可吊销有关车辆的牌照。

  新措施用意可取。然而,申诉专员公署最近收到投诉,指有车辆刚通过运输署的车辆年检不久,便接获环保署通知其车辆须进行「跑步机测试」。

  申诉专员公署的初步调查发现,运输署车辆年检时涵盖的「怠速废气测试」,采用的标准并不包括氮氧化物的排放,而现时该署作年检的二十二个「指定车辆测试中心」亦没有加设检测氮氧化物排放的「跑步机」,意味即使车辆通过运输署的年检,也未必能通过环保署的废气排放新措施的要求。此外,现时环保署认可作「跑步机测试」的「指定车辆废气测试中心」在全港只有四个,能否足够应付环保新措施衍生的测试及维修需求,存在极大疑问。

  另一方面,基於运输署「指定车辆测试中心」的营运者,曾向两个部门反映安装「跑步机」所面对的各种问题(如人手、设备、空间及测试对附近环境造成的噪音滋扰等),运输署及环保署至今仍未有时间表,订定何时落实将「指定车辆测试中心」的设备和功能提升至可进行「跑步机测试」。申诉专员深切关注,环保署与运输署於推行新措施上,有否筹划及协调不足,以及两个部门事先有否充分考虑现有的配套设施(如维修中心和车辆测试中心的数量及技术水平)的应付能力。

  刘燕卿说:「环保署与运输署希望透过新措施,加强对汽车废气排放的管制,其原意是好的,但假如两个部门在推行新措施上协调不足,推行前又没有周详考虑及安排好配套设施,则不但影响推行新措施的成效,更会对车主造成困扰和不便。」

  公署这次主动调查的审研范围包括:

(一)环保署与运输署於推行汽油及石油气车辆废气排放新管制措施上的筹划和协调是否足够;

(二)环保署与运输署就实施新措施所作的配套安排是否适切足够;以及

(三)可予改善之处。

  申诉专员欢迎市民以书面提出意见。请於二○一五年五月十五日或之前把意见送达申诉专员公署:

  地址: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
     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0楼
  传真:2882 8149
  电邮:complaints@ombudsman.hk



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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