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政府委任消费者诉讼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
******************

  政府今日(三月三十一日)宣布委任下列人士出任消费者诉讼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由二○一五年四月一日起,为期两年:

再度委任委员:
罗沛然博士

新委任委员:
陈嘉慧

  政府发言人说:「我们感谢罗博士继续为管理委员会服务。加上新委任委员陈女士的参与,我们相信管理委员会将继续有效管理基金,使其运用得宜,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发言人续说:「我们亦向离任管理委员会的林建康先生致谢,他对管理委员会贡献良多。」

  消费者诉讼基金在一九九四年成立,在涉及重大消费者利益的个案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协助消费者循法律途径寻求赔偿。

  消费者委员会是该基金的受托人。管理委员会协助消费者委员会管理基金及审核申请。



2015年3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31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