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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呼吁扫墓人士小心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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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呼吁在清明节期间前往郊外扫墓的市民,谨慎处理火种,防止山火发生。

  渔护署发言人表示,根据香港法例第96章《林区及郊区条例》,任何人士在郊区留下火种或随意燃烧冥镪,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万五千元及监禁一年。

  发言人强调:「在清明节期间,渔护署将特别派遣巡逻和执法人员到各郊野墓地巡视,如发现有人违例,会即时检控。去年,渔护署根据有关条例在不同地区检控了十一名非法生火的人士。」

  大部分在郊外发生的山火都是人为疏忽所引致。扫墓人士只要遵从一些简单守则,便可避免该等意外发生。

* 应使用工具清除杂草,切勿以火燃烧野草;
* 应在化宝盆或铁桶内燃烧香烛及冥镪;
* 切勿遗下尚在燃烧的祭品;及
* 在离开墓地时确保所有火种已熄灭。

  发言人说,在清明节期间,渔护署会在郊野公园内的适当地点派发铁桶供扫墓人士焚烧冥镪。他提醒市民,在郊野公园烧烤游乐时,只可在指定的烧烤场地生火。

  渔护署会加派郊野公园护理员,联同消防处、警务处和民众安全服务队人员,在多个山火黑点附近巡逻及派发防火宣传单张。渔护署的郊野公园义工、以及中国香港旅行远足联会和香港童军总会派出的义务工作队亦会到墓地或行山径进行防火宣传工作。

  此外,市民在扫墓或烧烤后,必须清理带来的祭品及垃圾,保持郊野清洁。去年,渔护署向一百二十六名在郊野公园乱抛垃圾的市民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2015年3月28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5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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