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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提交予今日(三月二十七日)的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的书面发言稿件全文∶
主席、各位委员:
律政司在二○一五至一六年度的总预算开支为19亿8,000万元,较二○一四至一五年度的修订预算开支增加14.8%(即2亿5,470万元)。预算开支上升,部分是由於填补过去未能填补的职位空缺,以及净计增设八个新职位以应付各政府部门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增长。我们亦预期诉讼费用及向私人执业大律师、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士(例如专家证人)支付的外判案件开支会有所增加,因此在二○一五至一六年度分别预留了4亿3,200万元和5亿3,000万元,为预期的诉讼及相关法律事宜提供必要的支援。
诉讼费用及外判案件的开支金额,是视乎相关案件的数目、复杂程度和进展而定。二○一五至一六的开支预算,是根据拟备预算时所知的资料而厘订;最终实际开支将会视乎有关案件的发展和结果。这些因素并非政府或律政司可以控制,但我们会继续在不影响律政司提供优质服务的大前提下,尽量谨慎控制有关开支。
以下我会简介律政司在新一个财政年度的工作重点。
纲领(1)─刑事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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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检控方面,我们会继续以维护法治和恪守专业精神为首要工作原则,力求成就一支优秀的现代检控队伍。
展望二○一五至二○一六年度,我们预期与早前「占领行动」相关的案件会占刑事检控科今年工作的相当部分。我们的检控人员会按既定的检控政策,依据适用法律就案件的相关证据进行研究和分析,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每宗案件。在拟备二○一五至一六年度的财政预算时,我们已评估律政司处理有关个案的资源需要,务求令律政司会有足够资源处理有关案件。我们会继续以合适的方法安排人力资源,并会在有需要时委聘私人执业大律师或律师,以便可以有效率地处理所有案件。
我们同时亦会继续推展有助提高刑事检控服务质素的工作,包括为部门检控人员提供持续培训,以及一年两次联同两个本地法律界团体为新进私人执业大律师或律师举办联合培训计划。此外,我们会继续进行「与公众会面」的计划及一年一度的「检控周」,希望令市民更加理解香港的检控及刑事司法制度。
纲领(2)─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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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科将继续向政府各决策局和部门提供民事法律意见、协助草拟文件和合约,并代表政府处理民事诉讼及仲裁、调解等解决争议的程序。此外,该科辖下的调解小组会继续协助「调解督导委员会」推动和发展调解的长远政策。调解督导委员会将持续展开多项工作,包括:在法律框架方面,在短期内发布有关应否在香港订立道歉法例的谘询文件;继续监察《调解条例》的运作和实施成效;在调解员的专业操守及水平方面,致力确保由业界主导的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履行其使命和获得调解业界和公众的信心。在推广方面,希望能够建立健康调解文化,令公众更进一步认识调解,并会重点发展特定界别(例如中小企和知识产权)的调解服务。在政府内部培训方面,调解小组已在年初推出专为政府行政人员编制的调解手册,并会继续为公务员举办调解训练及研讨会。
纲领(3)─法律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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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律政策而言,我们会继续发挥律政司维护法治及公义的重要职能,就《基本法》、人权及政制等事宜,向政府提供法律意见,以确保政府提出的所有立法建议和所采取的措施,均完全符合《基本法》及其他法律要求。
我们亦会继续统筹及积极参与分别为研究保障变性人士的法律权利及集体诉讼而设立的两个工作小组的工作,以便工作小组能就这两个具争议性的议题向政府当局提交建议。
至於立法工作,我们於今年二月在立法会引入《2015年仲裁(修订)条例草案》,以改善现行的仲裁法律。而为落实法律改革委员会发表的《持久授权书:个人照顾事宜》及《出任陪审员的准则》两份报告书的建议,我们正拟备条例草案,以便於今年内进行公众谘询。
我们会积极巩固和提升香港作为亚太区主要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地位。除了上述对《仲裁条例》所进行的修订外,我们会继续与法律及仲裁界合作,在内地与海外推广香港的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我们亦会安排把前中区政府合署西座及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在终审法院迁出后)的部分办公空间,提供予国际法律或解决争议机构使用。
我们亦已於二○一四年年底成立了仲裁推广谘询委员会,成员包括主要持份者的代表,就在国际层面发展及推广香港的仲裁服务,提供意见及作出整体协调。我们亦会继续进行一项研究,探讨仲裁在香港的发展及前景,以及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仲裁中心的挑战和机遇。
纲领(4)─法律草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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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一五至一六财政年度,法律草拟科将会全力配合政府的立法计划。本届立法会的任期在明年结束,经验显示,在立法会任期最后一年,法例审议工作会往往到达高峰,法律草拟科会草拟有关政策局所需的法例,按立法时间表提交立法会审议,并在立法过程中提供专业支援。
虽然预期工作量将会增加,我们仍会致力确保法例条文准确地反映相关政策,并且易於阅读理解。为提升草拟人员的专业能力,我们会积极为草拟人员提供培训、发展和对外交流机会。
具有法定地位的法例电子资料库的建立工作在进行中,我们正在与承办商对系统第一期作功能测试。
纲领(5)─国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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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国际法律科一直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工作,并支持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香港的亚太区域办事处的工作,例如在去年十月与办事处合办了为期一周的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亚太周的活动。在未来一年,我们会继续这方面的努力,将与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及其他国际组织合办更多的国际法律会议,以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的地位。
另外,正如我们在律政司二○一五年政策纲领中汇报,在中央人民政府及香港特区政府於本年初与「常设仲裁法院」分别签订在香港特区开展争议解决程序的东道国协议及相关的行政安排备忘录。我们会尽力落实有关安排,从而便利常设法院负责管理的仲裁在香港进行,并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国际投资仲裁地点的吸引力。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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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以上是律政司在新的财政年度的主要工作。我和我的同事会乐意解答各位委员的问题和听取大家的意见。多谢各位。
完
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8时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