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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证券及期货及公司法例(无纸证券市场修订)条例》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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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三月二十七日)在宪报刊登《2015年证券及期货及公司法例(无纸证券市场修订)条例》(修订条例),为引进无纸证券市场制度提供法律框架。

  修订条例主要修订《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公司条例》,订明无纸证券市场的监管架构大纲,主要条文将自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以宪报公告的指定日期起实施。

  政府发言人说:「在本港发展无纸证券市场制度,将提升市场的整体效率和竞争力、加强企业管治,并为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和更佳保障。」

  发言人续说:「订立修订条例,是本港迈向此制度的重要一步。」

  无纸证券市场制度的运作事宜及监管工作细节,将在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制订的新附属法例(规则)中订明。

  证监会将负责与新的无纸证券市场环境有关的监管及运作事宜。证监会会继续与相关的持份者商讨,以敲定无纸证券市场的运作细节,并在谘询公众后制订规则。

  现时,法例规定若干证券必须发出纸张式证明书和使用纸张式转让文书。在新的无纸证券市场制度下,投资者将可以选择在没有纸张文件的情况下,持有和转让证券,并以本身名义登记其证券,从而享有法定拥有权的一切权益。

  无纸证券市场制度首阶段将涵盖已经或将会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香港公司股份。政府与证监会正接触其他司法管辖区及研究相关法规,务求无纸证券市场制度能涵盖更多司法管辖区的公司。



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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