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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就《2015年港口管制(公众货物装卸区)令》议案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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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有关《2015年港口管制(公众货物装卸区)令》的议员议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政府於今年二月四日,向立法会提交《2015年港口管制(公众货物装卸区)令》(命令),修订西区公众货物装卸区界线,立法会其后成立小组委员会审议这项命令。

  首先,我感谢委员会主席叶国谦议员和八位委员的审议工作。在审议过程中,於第二次会议上小组委员和政府代表一起听取了三个团体的意见,包括中西区区议会、西区装卸区的代表和香港货船业总商会,最后,获得小组委员会支持这项命令。

  刚才有数位议员发言,我在此作扼要回应。

  订立这项命令的目的,是配合中西区区议会在社区重点项目计划下,建议推行一项名为「美化及活化西区副食品批发市场的临海地段」的方案,透过这项命令修订西区公众货物装卸区(西区装卸区)的界线,以便在西区副食品批发市场及邻近空间发展海滨长廊和休憩用地提供出入口,利便该区议会项目计划的推展,让当区居民可以享用这个设施,所以这项命令是完全配合当区居民的需要。

  与此同时,为与政府新近拨地的界线一致,命令也技术性修订位於西区装卸区出入口的其他三小幅面积合共三百二十平方米的土地,让它们纳入装卸区界线内。透过这项轻微的修订,总面积会稍为增加一百平方米,而可用的沿海地段维持不变。

  我知道议员是关心西区装卸区范围内之前的趸船转运站场地,这是曾经因应西港岛线的工程,暂时用作港铁的卸泥口地段,但在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工程已经完成,所以已回归西区装卸区的范围。有关趸船货运站场地的未来使用问题,我知道中西区区议会和刚才发言的一些议员都很关注,但这不是今次我提出的这项命令的主题。在审议这项命令的小组委员会上,有很多不同的意见,刚才易志明议员、何秀兰议员和小组主席叶国谦议员都表达了。我们明白一方面中西区区议会期望在区内有更多休憩用地,他们对海滨长廊的用地都有很大的期望;这一点叶议员刚才也提及到。另一面,业界,主要是装卸业业界,对西区装卸区有很大的关注,他们希望政府能够兼顾装卸区营运者的长远需要,以及他们对香港经济的贡献等考虑因素。西区装卸区处理的货物是多的,在去年处理的货物约达三十万公吨,而运送货物到该装卸区的车辆约为八万五千架次。此外,在运送货物往来离岛和澳门,以及不能经海底隧道运送的大型预制组件方面,亦有它的作用。因此,西区装卸区发挥的作用,我们的确不能够低估。所以,我们要在不同持份者的需要方面,作一个好好的平衡,在沟通协商方面,当然政府有关部门要做得更好,亦想办法尽量在平衡各方需要方面,找一个好的方案。我们往后亦会这样做。

  由於公众货物装卸区停泊位的问题,大家也很关注,而有关停泊位的特许协议将於二○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届满,海事处正为全港六个公众货物装卸区,包括西区装卸区进行全面检讨。处方是希望就装卸区的运作、未来的发展和平衡不同持份者的需要等方面充分考虑,以制订装卸区停泊位的未来分配办法。这项检讨预计会在今年年中完成,检讨结果会谘询各相关持份者,例如装卸区的营运商、有关区议会,以及立法会的相关事务委员会。用刚才何议员的说法,如果要有不同的考虑因素,就要把所有问题真的「摆上台」,希望大家能够透过充分的沟通协商,互相尊重不同的需要,以达至好好的平衡,亦很同意刚才叶国谦议员所说,当中是不存在所谓「你死我活」的关系,最重要是大家都能够听取其他人的意见。

  就西区装卸区的安排,我们会进行同样的谘询,然后才会就前趸船转运站场地的用途和其他相关事宜,决定未来路向。所以我可以在这里说清楚,在进行这些程序之前,海事处不会就前趸船转运站场地的停泊位进行招租的工作和程序。

  主席,今日提交本会的命令的修订纯属技术性调整。视乎日后海事处对公众货物装卸区的检讨、发展需要和谘询结果,我们如有需要会透过修订安排,更新西区装卸区的界线。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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