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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管制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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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继昌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於现时各出入境管制站(管制站)的运作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各管制站每年的总运作开支及各主要的开支类别(按管制站列出分项数字);

(二)过去三年,各政府部门每年在各管制站的人手编制(按管制站及部门列出分项数字);

(三)过去三年,各管制站每年的访港旅客、香港居民,以及客运和货运车辆的出入境次数分别为何(按管制站列出分项数字);

(四)各管制站有否任何收入(例如旅客过境征税及商户租金等);如有,过去三年,各管制站每年的收入(按管制站及收入来源列出有关资料)及其用途;

(五)各管制站有否进行中或将会进行的扩建/设施改善工程;如有,工程的详情及所涉预算开支为何;及

(六)有否计划调整管制站的收费或开征旅客入境税,以增加各管制站的收入,补贴运作开支;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梁议员提问的各部分,涉及保安局和其他政策局及部门的工作范畴,以下是政府的综合答覆。

(一)及(二)於管制站执行出入境管制、清关及检疫措施等工作,主要由入境事务处、海关、警务处及徖生署等部门负责。过去三年,上述部门在各管制站的人手编制,以及相关人手总开支,载於附表一。

  至於其他与管制站运作有关的开支,涉及多个不同政府部门的工作范畴,政府没有备存分项数字。

(三)过去三年,经各管制站出入境的旅客量及车量,分别载於附表二及附表三。

(四)目前,特区政府没有向经陆路或海路管制站出入境的人士收取离境税。(海事处按乘客人数向境外线渡轮营办商征收上船费,每名乘客11元,以收回政府提供码头设施及相关服务成本的费用。有关费用并非税项。)至於乘客从香港国际机场及港澳码头直升机场离开香港时,根据《飞机乘客离境税条例》(第140章),除非获得豁免,否则须缴交港币120元的飞机乘客离境税。过去三年收取的飞机乘客离境税详情如下:

财政年度     收取的飞机乘客离境税总金额
             ($’000)
────     ─────────────
二○一二至一三      2,029,188
(实际收入)

二○一三至一四      2,244,034
(实际收入)

二○一四至一五      2,313,535
(修订预算)

  政府没有就其他与管制站有关的收入备存分项数字。根据政府一贯的公共理财原则,政府各项税收及各部门的收入,会拨归政府一般收入,有关资源会按照当前的优先次序分配至政府的各项工作和服务,以确保这些工作和服务切合社会各方面的需要。

(五)正在进行的管制站扩建或设施改善工程,载於附表四。

(六)根据政府一般的财务安排,各部门的运作开支,均由政府财政预算案相关部门开支总目下的拨款支付,并非由部门本身运作所得的收入作出补贴。这安排亦适用於管制站的运作开支。特区政府没有开征旅客入境税的计划。



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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