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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在工业恏发展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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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的答覆:

问题:

  本人曾於上月十一日就香港科技园公司(科技园公司)批出辖下工业恏用地,以供发展数据中心事宜提出质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当局在答覆中表示,「科技园公司过去亦曾就一些怀疑出现出租或分租第三者的个案进行调查。个别被证实有违反地契条款及条件(违契)的承批人都在科技园公司跟进后纠正违规情况。科技园公司会继续监察工业恏内数据中心的运作,按照租契协议采取适当跟进行动」,政府是否知悉过去三年的违契个案的详情,以及对违契承批人作出惩处的机制为何,包括首次及重复违契的罚则,以及在什么情况下会收回用地;与各承批人签订的租契是否已载有该等惩处条款;若是,详情为何;若否,科技园公司会否考虑加入该等条款;若不会考虑,原因为何;

(二)鉴於科技园公司一方面需吸引投资者进驻工业恏以赚取收入,另一方面又负责监察获批工业恏用地的公司有否违契,当局如何避免该公司在履行该两项职能时产生角色和利益的冲突;及

(三)当局在制订策略以推动数据中心发展的过程中,有否以「提供公平的营商环境」作为考虑因素和原则;若有,鉴於科技园公司以低於市值的地价批出工业恏用地,因此吸引了不少跨国企业进驻工业恏设立数据中心,当局有否评估该做法有否令在工业恏外设立数据中心的营办商面对不公平的营商环境;若有不公平的情况,当局会否全面检讨有关的策略,以期缔造公平和透明度高的营商环境?

答覆:

主席:

  政府为满足本地制造业对土地的需求,在1970年代制订了工业恏计划,旨在:

(a)扩阔工业/生产基础,提升技术水平,从而带动更多元化的经济发展;以及

(b)为有特别需要的制造业,如需要更多横向空间、重楼面负荷量、高楼底及/或因环境因素而未能在分层工厂大厦或须远离市区运作的制造业提供土地。

  目前,香港科技园公司(科技园公司)负责管理位於大埔、元朗和将军澳的三个工业恏,合共提供217公顷土地,以供长期租用至2047年。工业恏的营运情况见证了香港产业结构的转型。大埔工业恏及元朗工业恏分别在1978年及1980年启用,初期的主要批地用途为传统的制造业,例如机械零件、金属产品、包装物料、建筑材料,以及大量用水的行业如废纸再造及漂染等。到1980年代末至1990年代初,随科技进步,制造电子零件如印刷电路板及半导体的新项目开始进驻两个工业恏。食物及饮品生产业、印刷出版业也是当时工业恏内的主要行业。将军澳工业恏於1994年至1996年分两个阶段启用,为需要大面积用地或临海的厂商提供更多机会。基於土地资源短缺和高成本等因素,不少从事大规模生产的产业已陆续迁移内地。不过,香港具有其他竞争优势,例如位置适中、邻近庞大的内地市场、具国际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拥有良好「品牌」、充裕的研发人才等。这些优势令香港适合发展高增值和高科技的产业,例如高端数据中心、医药和其他绿色产业等。有见及此,於1998年,政府将在工业恏可进行的工业活动范围扩展至工业服务业,包括广播和电讯业。

  根据现时的工业恏政策,科技园公司按土地开发成本厘定工业恏的地价,并根据通胀及当前市况定期调整;科技园公司不会指定个别工业恏用地的产业;所有符合进驻工业恏基本条件的产业均可提出申请;科技园公司亦会按相同机制审批所有申请,及监察其在工业恏内的运作情况。

  我现就问题的三个部分答覆如下:

(一)科技园公司作为工业恏之管理人,会定期派员进入厂房实地巡查及记录运作状况。在过去三年,只有一宗怀疑出现出租或分租予第三者的个案涉及数据中心的运作。科技园公司於2013年起已对该数据中心作出多次实地调查,及向有关营运商作出查询。目前,科技园公司正根据所得的资料征询法律意见,并继续与该数据中心进行商讨。如科技园公司证实该承批人违反租契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会按契约条款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由於涉及有关数据中心的敏感商业资料,及影响日后可能进行的司法程序,我们未能透露有关详情。

  一般而言,科技园公司会就怀疑违反地契条款及条件的运作,向有关承批人作出查询并要求停止有关违规行为。如证实承批人违反租契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并拒绝采取合适的补救措施,科技园公司会视乎有关违规情况的严重性,按契约条款采取合适的法律行动,包括征收额外地价。如情况仍未有改善,科技园公司有权根据租契协议而启动重收土地的程序。所有在工业恏用地的租契协议已列明科技园公司可就违规情况采取行动。然而,由於每个违规个案的情况并不相同,部分复杂的个案更需要在征询法律意见后,才可决定应采取的行动,所以如要预先订明重复违契的处理方案,我们认为这并不可行。

(二)正如前文所述,工业恏计划的目的是要扩阔香港的工业基础及提升其科技水平,从而带动香港经济的整体发展。科技园公司需因应香港的产业需求的转变,提供合适用地予特别用途的制造及服务业,使香港经济朝高增值的路线发展。为落实这个公共政策目标,科技园公司制订了公平公正的批地条件和具透明度的地价政策,这适用於所有工业恏内的产业。为保证承批人会根据批地条款作业,工业恏设有严格的监察机制,管理层亦会就执行契约条款的工作向政府委任的董事局汇报。这对落实工业恏政策是必须的,并不会令科技园公司在管理工业恏事宜上出现角色或利益的冲突。

(三)公平的营商环境是香港赖以成功的基石,是政府制订所有政策及措施时必定考虑的因素和原则。在工业恏土地营运的数据中心与其他在工业恏营运者一样,亦必须遵守科技园公司批出土地的准则、条件及限制。

  就发展数据中心的政策而言,由於数据中心是支持经济持续增长及巩固香港贸易及金融中心地位的重要基础建设,政府推行多项便利措施,包括提供土地、鼓励改建工厦及利用工业用地,以及提供一站式支援服务,促进数据中心的发展。这些措施均适用於不同类型大小的数据中心。我们不断因应数据中心业界的意见,检讨及优化利便数据中心发展的措施,以期缔造有利的营商环境。



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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