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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二月份消费物价指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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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统计处今日(三月二十日)公布二零一五年二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二零一五年二月份整体消费物价与一年前同月比较,上升4.6%,较二零一五年一月份的相应升幅(4.1%)为高。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五年二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胀率)为2.8%,亦较一月份(2.3%)为高。升幅扩大主要是由于两年间农历新年在不同的月份出现,今年在二月份,而去年则在一月底。

  以二零一五年首两个月合并计算以消除农历新年的影响,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4.3%。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二零一五年首两个月合并计算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2.6%。

  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二月的三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升幅为0.1%,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升幅相同。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二月的三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升幅为0.1%,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升幅相同。

  从细分指数分析,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五年二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6.5%、4.2%及3.0%,而一月份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6.3%、3.6%及2.2%。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五年二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3.5%、2.7%及2.2%,在一月份的升幅则分别为3.3%、2.1%及1.4%。

  以二零一五年首两个月合并计算,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分别上升6.4%、3.9%及2.6%。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二零一五年首两个月合并计算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分别上升3.4%、2.4%及1.7%。

  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二月的三个月期间的平均每月变动率分别为0.1%、0.1%及0%,与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变动率相同。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在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五年二月的三个月期间,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平均每月变动率分别为0.1%、0.1%及0%,与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的三个月期间的相应变动率相同。

  在各类消费项目中,价格在二零一五年二月份录得按年升幅的类别为电力、燃气及水(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21.8%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上升26.6%,主因是部分住户已用完政府提供的一次性电费补贴),住屋(分别上升8.2%及11.5%,主要是由于宽减差饷的影响自二零一四年十月份消失),烟酒(分别上升6.3%及7.3%,主要由于烟草税上调),外出用膳(分别上升4.4%及4.2%),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分别上升3.1%及3.0%),杂项服务(分别上升2.2%及2.3%)和杂项物品(均上升1.1%)。

  另一方面,价格在二零一五年二月份录得按年跌幅的类别为耐用物品(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5.6%及在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下跌5.5%)和衣履(分别下跌0.9%及0.8%)。

  至于交通方面,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下跌0.2%,但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上升1.5%。

  截至二零一五年二月止的三个月期间,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4.5%,而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上升6.6%、4.1%及2.8%。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2.7%、3.6%、2.6%及2.0%。

  截至二零一五年二月止的十二个月内,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平均上升4.4%,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升幅则为5.9%、4.1%及3.3%。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3.2%、3.8%、3.2%及2.7%。

评论

  政府发言人表示,通胀在二零一五年年初持续缓和的趋势。将二零一五年首两月合计以消除农历新年在今年和去年于不同时间出现的影响,以基本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计算的按年通胀率回落至2.6%,低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份的3.1%。多个消费项目均显示价格压力正在缓和,当中包括汽油价格下跌、旅游费用降低,以及食品价格和私人房屋租金升幅减慢。

  发言人续指,由于输入通胀和缓以及本地成本压力温和,价格压力在短期内应会依然受控。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通胀走势,特别是通胀对低收入人士的影响。

进一步资料

  表1列载二零一五年二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各类别指数及按年变动率。表2列载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变动率时间数列及在剔除一次性措施的影响后的相应变动率。参考经季节性调整的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情况,可帮助辨析消费物价的最新趋势。表3列载经季节性调整的指数在最近三个月内的平均每月变动率的相应时间数列。图1则显示原来及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率以及基本通胀率。

  更详尽的消费物价指数数据(包括按年比较、按月比较、经季节性调整的数列及「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的消费物价指数)备于月报中,用户可以在政府统计处网站免费下载二零一五年二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月报》(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B1060001)、详尽的消费物价指数时间数列(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D5600001)及「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的消费物价指数时间数列(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270_tc.jsp?productCode=D5600002)。

  有关消费物价指数的查询,可与政府统计处消费物价指数组联络,电话2805 6403或电邮cpi@censtatd.gov.hk。



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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