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在广州举行第十四次会议(附图)
****************************

  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李清今日(三月十九日)在广州共同主持「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小组」(合作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了两地在二○一四年环保合作的进展,并议定了二○一五年的合作计划。

  合作小组认同二○一四年的工作进展理想,在改善珠江三角洲空气质素、推动清洁生产、水环境保护,以及林业及海洋资源护理合作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进展(详见附件一)。尤其在改善空气质素方面,双方在二○一四年九月签署《粤港澳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合作协议书》,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合作;并共同优化了「粤港澳珠江三角洲区域空气监测网络」,实时发布珠三角地区的空气质量信息;以及开展「粤港澳区域性PM2.5联合研究」。此外,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在二○一四年十一月签署《粤港清洁生产合作协议》,进一步提升了两地在清洁生产方面的合作。

  合作小组亦通过了二○一五年的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包括继续推进两地的空气污染防治措施,筹备开展中期工作回顾和研究二○二○年减排目标,及继续进行「粤港澳区域性PM2.5联合研究」。工作计划亦包括水环境保护、林业及海洋资源护理合作等方面(详见附件二)。

  合作小组于二○○○年成立,双方组长为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局长及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厅长。出席今日会议的香港特区政府代表包括环境局、环境保护署、发展局及渔农自然护理署;广东省方面的代表来自省环境保护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港澳事务办公室,以及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的代表。合作小组主要就两地有关环境质量、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及可持续发展事宜进行磋商及交流。合作小组下设七个专题/专责小组,专责推进各合作项目。



2015年3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45分

图片 图片 图片 图片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