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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务司司长就《2015年死因裁判官(证人津贴)(修订)规则》动议决议案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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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根据《死因裁判官条例》(第504章)就《2015年死因裁判官(证人津贴)(修订)规则》动议决议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动议通过印载於议程内的议案。这议案旨在请立法会通过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根据《死因裁判官条例》第54条订立的《2015年死因裁判官(证人津贴)(修订)规则》。

  现时,出席死因研讯的证人可支取的最高津贴额,与出席刑事诉讼程序的证人相同。立法会财务委员会通过的津贴额调整机制,亦与《刑事诉讼程序(证人津贴)规则》下的证人津贴调整机制相同。司法机构政务处在二零一四年进行检讨后建议,并获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批准,将普通证人的最高津贴额由每天410元调高至445元,出席不足四小时的最高津贴额则由205元调高至220元。专业人士证人及专家证人的最高津贴额由每天2,355元调高至2,415元,出席不足四小时的最高津贴额则由1,175元调高至1,205元。

  《2015年死因裁判官(证人津贴)(修订)规则》旨在落实新订的津贴额。我谨请议员通过议案。多谢主席。



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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