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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就《2014年证券及期货及公司法例(无纸证券市场修订)条例草案》动议二读新订条文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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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14年证券及期货及公司法例(无纸证券市场修订)条例草案》动议二读新订条文的发言全文:

代主席:

  我动议二读刚读出的新分部的标题及新订条文,内容已载列于发送给各委员的文件内。

  法案委员会法律顾问曾就《电子交易条例》在无纸证券制度下的适用事宜表达关注。因应他的关注,政府当局建议在条例草案加入第60A条,修订《电子交易条例》附表1第4条,旨在为根据《印花税条例》新增的第5AA(2)条,即按照印花税署署长批准的新加盖印花安排加盖印花的成交单据,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使其可以电子形式订立及签立。

  法案委员会支持拟议的新订条文。我恳请各位委员支持动议。多谢代主席。



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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