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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食物及徖生局局长动议二读《2015年人类生殖科技(修订)条例草案》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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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徖生局局长高永文今日(三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2015年人类生殖科技(修订)条例草案》的致辞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15年人类生殖科技(修订)条例草案》(下称《(修订)条例草案》)。

  《(修订)条例草案》目的是要禁制藉生殖科技程序提供性别选择服务的广告,不论服务是否在香港提供。

  现时,《人类生殖科技条例》(下称《条例》)第15(3)条禁制藉生殖科技程序选择性别,但如进行性别选择是为避免诞下患有严重伴性遗传疾病的婴儿,则属例外。《条例》附表2胪列了这类伴性遗传疾病。条文背后的精神是防止在没有医学需要的情况下滥用生殖科技程序选择胚胎的性别。

  近年,本地的报章刊载推销在海外地方藉生殖科技提供的性别选择服务的广告有所增加,亦有本地中介公司发送宣传单张。

  现行《条例》第16(2)条和第17(2)条分别禁制配子/胚胎商业交易和属商业性质的代母安排,以及有关活动的广告。不过,对於有关藉生殖科技程序选择性别服务的宣传广告活动,《条例》并无类似的禁制条文。为社会整体利益,例如防止人口中的男女比例失去平衡,我们认为有必要就这方面修订法例。

  建议禁制范围涵盖各类媒体,包括互联网,本地网页版主或营运者明知而在其管理的网页上刊载看来是推广性别选择服务的广告,可能须负上法律责任。

  如获立法会的支持,《(修订)条例草案》会在通过后三个月后生效,期间我们会知会有关持份者新《(条订)条例》的禁制范围。

  多谢主席。



2015年3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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