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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欢迎强积金「核心基金」谘询总结及建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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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欢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董事会今日(三月十二日)通过推出「核心基金」的谘询总结及建议方案。

  根据建议方案,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受托人须在每个强积金计划下设立「核心基金」作为预设基金,而「核心基金」须按积金局所订立的划一策略作投资,随着计划成员的年龄调低投资风险。此外,「核心基金」的管理费用不可高于每年管理资产的0.75%。

  政府与积金局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至九月三十日,就建议加强规管强积金计划的预设投资安排,推出「核心基金」作公众谘询。期间共收到266份意见书。谘询结果显示,超过八成回应支持设立「核心基金」的方向;而超过七成回应认为「核心基金」应采用划一投资策略;亦有超过六成回应同意建议的收费管制水平。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说:「推出『核心基金』有助回应市民关注部分强积金计划『收费高、选择难』的问题。建议的0.75%收费上限,只是一个开始,上限水平在将来或会进一步下降。」

  「我们相信『核心基金』会起指标作用,最终使强积金的整体收费可以下调。」

  陈家强指出,现时约有百分之二十的强积金计划成员没有作出投资选择,「核心基金」作为预设基金保障了这些计划成员的权益,而其他计划成员也可选择投资于「核心基金」。因此,「核心基金」有助巩固强积金作为一个由私人管理的退休保障制度。

  他续说:「至于『核心基金』的运作,政府认为应由市场营运,不会考虑设立公共受托人的营运模式。我们和积金局会着力考虑如何利便市场有效营运,务求达致降低成本及收费的政策目的。」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会就建议方案,开展立法草拟工作,期望于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以期于二零一六年推出「核心基金」。



2015年3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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