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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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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及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今日(三月七日)出席教育界政改论坛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政务司司长:各位传媒朋友,今日是政改公众谘询第二轮的最后一天。在过去两个月,我们政改(谘询)专责小组,即是三人小组,和其他问责的官员,特别是刘江华副局长,实在都真的马不停蹄,出席了很多区议会的会议,以及大大小小团体举办的座谈会,今日亦有一场座谈会,我们亦收到超过十万份意见书,所以,可见整体的气氛是非常热烈。

  在今日之后,我们会整理收到的意见书,争取在四月份内公布第二轮公众谘询的结果。亦希望能够同时间可以提交一个如何修改《基本法》附件一,有关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议案),交给立法会审议,目标是希望在今年立法会暑假休会前能够在立法会就议案进行表决。当然,我们为了回应市民希望可以在二○一七年「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我们的热切期盼,是希望在立法会能够得到三分之二多数议员去通过政改的方案。

记者:想问,你也说过如果二○一七年这个政改方案能够通过的话,特首的认受性会提高很多。这个是否牵涉到特首的连任问题?即是现时可能有些声音并不很满意特首的表现,这个可否决定特首是否能够连任,是否你们的「杀手曖」,可以令市民支持「袋住先」这个方案呢?以及再想问「白票守尾门」的方案,早前有提到说,很多声音觉得并不太支持,但昨日大律师公会也出了声明说支持这个方案。「白票守尾门」是否可以提高市民对於特首的认受性呢?

政务司司长:第一,就是连任的问题并不是我们今次进行这个政改谘询的一个考虑因素。最重要我们都是希望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八月三十一日《决定》的框架里具体落实(普选)行政长官的选举办法。希望做到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都是公平、公开、公正,有透明度,亦具竞争性。透过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可以提名这两至三位的候选人,然后交给全港五百万合资格选民「一人一票」选出这位行政长官。所以,我们纯粹是从制度设计上去做我们的政改谘询工作。

  第二方面,大家都听我们说过,我们在过去这两个月听到很多有心人士提出他们认为是符合去年八月三十一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框架,但或许可以争取到泛民议员的支持,包括这个「白票守尾门」的意见。除了我早前说这个建议,其实无论在建制或者泛民议员里面的反应都是非常冷淡,我亦不觉得,起码目前不觉得一个「白票守尾门」的方案可以赢取到泛民议员回心转意去支持这一次的政改方案。但另一个重要原因,我们都是要很认真审视究竟「白票守尾门」在宪法上的情况如何,以及对於香港的选举制度是否是一个冲击?因为我们一向都视这些「白票」为无效票,亦不计算在我们的竞选结果里面。

记者:司长,昨日张德江委员长在北京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会不会觉得其实他这句说话是向泛民说,是发出一个「最后通牒」?「可以就可以,不可以就不可以」这样?

政务司司长:我想不是的。我想张德江委员长是作一个很认真的呼吁。而这个我们平时都是这样说的,因为在今次如果我们没有办法落实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按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前的《决定》,二○一七年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就只能够沿用二○一二年行政长官产生的办法,亦即是说,由一个1 200人的选举委员会去选出下一任的行政长官。而跟会发生什么事情呢?我们从来都是说,我们是「说不准」的。有人会认为二○一七年做不到,那么二○二二年应该做到,但这个是说不准的。因为要看看到时是否还有这个政治空间,能够可以重启「五步曲」来讨论香港的政制发展。

记者:司长,现在有人针对政改谘询提出司法覆核,如果司法覆核受理,政府会否继续在四月中公布谘询结果及方案?如果继续公布是否「徤王硬上弓」呢?另一方面,刚才谈到你个人去留的问题,你说个人去留微不足道,但作为问责官员如果政改不能通过都会认真考虑「问责」要如何处理。是不是你也不否定,如果政改不能通过,你会下台?

政务司司长:我回答第二部分,稍后请律政司司长谈谈司法覆核的问题。

  当然,大家对於政治问责的官员是有期望的,而政改事实上是今届政府一个非常重要的施政课题。但目前来说,我觉得最积极的方法,作为一位问责官员,就是尽我们最大的努力争取市民支持政府稍后提出的政改方案,亦希望这个很强大的民意能够可以说服泛民议员回心转意支持这个政改方案。我本人亦会继续尽最大努力接触泛民议员,希望透过更清晰的解释,或向他们分析在不通过之下对於香港的长远影响,来让他们能够在稍后支持政府的政改方案。

律政司司长:就司法覆核方面,刚才与会的时候也说过,因为已经进入司法程序阶段,所以我不方便在此就该申请的具体内容作出评论。但在程序上,这申请刚刚开始,现阶段不会影响政改工作,日后我们会绝对尊重司法程序,也会跟从法庭程序,以及若法庭有任何指引,我们会在现有香港法例下,尽量令政改工作仍可以向前走。

记者:司长,其实大律师公会昨日已经说这个「提名委员会」的责任是提供一些选择给全港市民去投票,而不是用提名的程序去预定选举的结果,质疑现时的少数服从多数作一个集体决定这个提名模式,是极可能造成一个选举结果被预定,有这个批评。其实你针对这一点,政府会否在方案上,除了要维持人大「八三一」框架之外,有没有调整的空间呢?另外,会否废除「公司票」?即是有人提议要废除「公司票」?

律政司司长:就昨天大律师公会发表的意见,首先我们感谢他们宝贵的意见。但我想大家也有留意到,大律师公会的意见,在开始时已说得很清楚,他们不是提供具体方案,而是就某些大原则、就一个法律观点提出意见。刚才这位传媒朋友所提的,我相信你的说法不是完全准确反映大律师公会的意见,他们是在提名委员会法律上的性质提供了一些意见,并没有完全推翻现在的说法。至於会否取消公司票,或就其他内容,我们会如其他在谘询期间收到的意见一并考虑。但就大律师公会的意见,我希望提出一两个观点。大家都留意到大律师公会亦有说,比较具体的一方面,或在整个意见里特别具体的,就是由推荐和提名的程序,其实这亦是政府一直希望往后在推荐和提名的程序里增加透明度和竞争性,所以相关部分的意见我们亦会考虑。大家也留意到大律师公会的意见里,有一点亦非常清楚,就是现在《基本法》四十五条和附件一第七条的条文,法律上的情况是清楚的,即是说若我们能在二○一七年落实行政长官普选,不会是一个终极方案,也希望大家可以在这几方面留意。

记者:另外,想问一些不同的方案,包括陈太提出的「候补人方案」和昨日自由党提出的「公民推荐」,其实究竟可否澄清有没有削弱或者挠过提委会的功能,是否违反《基本法》?以及,另外会否削减渔农界的议席呢?另外,钟庭耀教授提议政府在表决前做一个全民投票,政府在这方面的取态如何?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先答吧。削减渔农界的议席(的建议),的而且确在第一轮或现时第二轮的谘询期都有不少的朋友提出来。就这方面,虽然我昨天才从北京回来,但透过新闻报道我也看到那(建议)马上引起渔农界议席的何(俊贤)议员说,若真的如此,他可能会投票反对我们的方案。这说明了政改工作的困难在於,某些方案我们以为可以促进到有多些朋友可支持,可能又会损失了本来可以支持方案的人。所以我们最后提交给立法会的整个方案必须要照顾政治各方面的平衡而作出。 当然在「八三一」《决定》的框架下,自由党这个建议我们在谘询文件也欢迎大家给予意见,他们提出的意见我们会考虑。

  「公民推荐」方面,我还未详细看他们的建议内容──我也是看报纸。我相信任何(建议)若重燃过往一段时间对「公民提名」的争论,这对大局是没有帮助的。

  至於香港2020所提的方案,我认为是不值得考虑。原因是──我自己的分析──它是直接违反了八月三十一日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中两个很主要的因素,第一是提名委员会要提名二至三名候选人,第二是每名候选人需要得到过半数提委会(委员)的支持才可以。它的所谓由候选人变成候选人加候补人,说得通俗些,实是「狸猫换太子」的方案。我觉得很明显是与刚才我所说的两个因素直接有冲突。既然是这样,我相信特区政府不会考虑这个方案。

政务司司长:我补充一句,因为昨天是由我与自由党的成员会面。对於他们提出在「入闸」时除了想成为参选人要得到一定数目的提名委员会委员联合推荐,另一个方法,就是一定数量的选民亦可以推荐。我当时已经表示了有极大的保留,因为我解释给他们听,「入闸」和「出闸」是视之为两个阶段的提名程序。所以「入闸」也是提名的一部分,而在《基本法》四十五条之下,可以提名的机关专属於提名委员会。所以,并不存在有在提名委员会以外的其他方法来提议一个提名,即使是一个所谓「入闸」的第一阶段提名。

记者:司长,想问中央官员多次强调「八三一」《决定》是不可以撤回。你刚才的回应,关於现时很多方案你们都是不支持,这样会否也有很大的,你刚才在论坛上都多次强调,其实是否能够通过都要看泛民的议员。但很多方案你们都不支持,又说取决於泛民议员的选择,这会否好像是把一个政改责任能否通过推卸给一些泛民的议员去避免一些政治的危机呢?你们有没有一些方案可以令大家有一些协调或协商的空间呢?

政务司司长:我想在这件工作里面,社会大众是明白,我亦希望泛民议员明白,我们必须要按宪制的基础来做。普选行政长官是香港政治体制里面一个很重大的变革,正如中央领导人多次说过,这亦关乎到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发展的利益。所以,如果纯粹为了「箍几票」泛民(的支持票)而偏离了宪制的基础,事实上真的是得不偿失。我们失了一个符合《基本法》和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的大原则,亦不能保证在这个情形下得到的普选是有利於香港的长远发展。所以,现时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严格地遵从去年八月三十一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但在这个《决定》的框架里面,实际是有一些具体的细节可以讨论的,所以正正是为什么我们做这个第二轮的公众谘询,我相信我们收到的意见,不少都是涉及到这些具体的细节。稍后政府提出的方案,我们会交代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具体细节,希望到时亦能够得到泛民议员的支持。



2015年3月7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5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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