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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法律改革委员会新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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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员会发出:

  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今日(二月二十七日)宣布,行政长官已委任梁镇宇为法改会新成员,任期三年,由二○一五年三月一日起生效。

  梁镇宇是霍金路伟律师行的合伙人,他将接替已在法改会完成两个三年任期的前成员白仲安。

  身兼法改会主席的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感谢白仲安多年来对法改会的宝贵贡献和意见。

  在这项新任命后,法改会的现任成员如下∶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主席)
邓国桢法官
林李静文
李慧贤
冯庭硕资深大律师
林峰教授
方敏生
彭耀鸿资深大律师
何耀明教授
Christopher Gane教授
梁镇宇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当然成员)
法律草拟专员(当然成员)



2015年2月2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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