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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英国「香港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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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向英国国会提交的「香港半年报告书(二○一四年七月至十二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今日(二月二十六日)在回应传媒查询时表示:

有关政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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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区政府坚决推动落实二○一七年行政长官普选。按照《基本法》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二○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通过的《决定》,特区政府正进行行政长官普选办法公众谘询。谘询期至二○一五年三月七日止。特区政府期望社会各界能够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框架下,理性务实地讨论,以凝聚共识,让五百万合资格选民可如期在二○一七年透过一人一票选出下一任行政长官。」

有关公众活动及新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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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游行及和平集会的自由和权利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障。警方一直根据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所有公众活动。特区政府一向劝喻集会或游行人士在表达诉求时,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及尊重其他人的权利,使有关活动得以和平有序及在不妨碍警方维护法纪的情况下进行。」

  「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障。特区政府支持编辑自主的原则,不会干预新闻媒体的内部运作。」

  「香港是国家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的政制发展全属中国内政及香港的内部事务,希望外国政府尊重特区的立场。」



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2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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