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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青年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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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二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蒋丽芸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的书面答覆:

问题:

  今年的《施政报告》提出成立三亿元的「青年发展基金」,资助现有计划未能涵盖的创新青年发展活动,包括以资金配对的形式,支持非政府机构协助青年人创业。早前有传媒报道,有一名善心业主主动以象征式租金把九龙区一个地铺租予十八至三十五岁的创业青年以经营食肆。为了增加青年人向上流动的机会,以促进社会和谐及稳定性,并提高「青年发展基金」推动创新青年发展活动的成功率,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否考虑放宽有关政策,并推出下述措施鼓励工商机构及个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协助青年人创业:

(一)对於愿意以象征式租金把商铺租予青年人创业的业主,(i)减免有关物业在租赁期内的差饷及地租,以及(ii)在评估该等业主须缴纳的税款时,准许从其应评税利润/入息扣除因租金低於市值而少收的款额;

(二)拨出部分暂时未有发展计划的政府土地,并在该等土地上搭建简单的临时建筑物,供青年人创业之用;

(三)效法部分欧美国家,准许青年人在街上利用流动车进行商业活动;及

(四)鼓励更多业主将其工业大厦单位改装,并以低廉的租金租予创业青年人作办公室或营业地点;

  如会考虑推出上述措施,详情为何;如不会考虑,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特区政府重视青年发展工作,致力提倡多元卓越文化,鼓励社会重视学业成绩以外的多元卓越才能。我们同时向社会大力推广「多元出路」的理念,引导青年人及家长以更开阔的目光看待升学与就业的选择。
  
  行政长官在今年的《施政报告》中提出成立三亿元的「青年发展基金」,资助现有计划未能涵盖的创新青年发展活动,包括以资金配对的形式,和非政府机构合作,支持青年人创业。我们正就基金的运作细节(例如拨款的申请资格、审批程序及分配优次等)征询青年事务委员会意见。此外,我们亦接触了有推行青年创业计划经验的非政府机构和曾创业的青年人,了解他们对基金的意见和期望。

  我们初步取得的意见,大致上均认同政府的角色除提供启动资金外,更应透过有商界和创业经验的机构,为年轻创业者提供所需的支援,包括配对具相关经验的导师、提供业务资讯及指导、协助建立营商网络等。因此,「青年发展基金」的重点在於与不同背景和类型的非政府机构合作,利用它们拥有的商界和专业经验、人脉网络及支援服务,协助青年人走出属於自己的创业路。

  在审批非政府机构申请基金拨款时,我们会考虑有关机构能否提供有经验的导师、全面的支援服务和获得配对资助,以协助年轻创业者在真实的营商环境下灵活发挥所长、实践理念。

  政府一向鼓励工商机构及社会各界参与协助青年人创业。事实上,社会上有不少热心的机构和人士,一直以不同方式支持年轻人创业。去年底,香港艺术发展局与一家物业发展公司合作,在黄竹坑一幢经改装的工厦内提供超过一万的楼面空间,让包括青年人在内的本地艺术工作者以低於市值租金,租用独立工作室发展艺术事业。民政事务局向该项目拨款800多万元,资助其起动费及为新进艺术家提供租金资助。截止去年底,已经有27位艺术工作者进驻该艺术空间。

  我们会继续鼓励及推动工商机构和社会各界,以优惠甚或象征式租金,将商铺或工作室租予获得政府资助的年轻创业者,作为回馈社会和实践社会企业责任。然而,我们无意透过税务优惠或差饷减免等措施,以吸引业主提供廉价的商铺予年轻创业者。至於议员提出的其他建议,我们会与收集到的其他意见一并考虑。

  我们会继续征询青年事务委员会和其他持分者的意见,拟订「青年发展基金」的具体细节,并继续推动青年发展工作,推动多元卓越文化,并鼓励青年人扩阔视野、发展潜能。



2015年2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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