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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司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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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二月十八日)宣布委任宋泳琛为常任裁判官,任命於二○一五年二月二十三日起生效。

  有关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推荐而作出。

  宋泳琛的简历如下:

  宋泳琛於一九七四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九七年及一九九八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二○○○年在香港获事务律师资格。二○○○年至二○○四年期间加入律政司出任政府律师。二○○六年重新加入律政司出任政府律师,并於二○○九年晋升为高级政府律师。



2015年2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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