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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成立创新及科技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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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二月十四日)出席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会议后就成立创新及科技局事宜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和陈家强局长(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今日一共用了十六个小时(出席财委会会议),今日看时间一分一秒地过,看议员一直「拉布」,其实我和我同事都尽力介绍成立这个局(创新及科技局)的目的和目标,但是今日大家都看到,有一个休会辩论,两个中止议题的动议,用了很多时间。议员提出意见时,我是希望有多些时间解释政府的立场,但很多时议员问问题给予我们很少时间解释。我今日非常失望、很遗憾,因为成立创新及科技局,是业界多年来的诉求,也是业界和商界、市民都认同,大家在这段时间在报章上也看见很多团体出来支持成立创新及科技局。今日大家看到,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是很心急的,但刚才陈(家强)局长也说,我们现在会暂时抽起这两个建议。今日的建议是关於人事和财务的建议,我们希望尽快将这个议题再次提交财委会,亦需要在立法会大会提交有关职务转移的修订决议。我们会继续推动这件事(成立创新及科技局),因为业界有这个诉求。希望下次再来(立法会)的时候,议员可以实事求是,务实理性,不要再「拉布」。刚才我在发言时也提到,我们要选择建设或是破坏?我们要进步或是退步?我们要推动发展或是拖垮发展?香港是很有优势的,我们不要因为针对个人的行为,而拖慢香港整体发展,这是非常不理智的。今日很不幸,我们看见议会选择了这个方向,但我们不会气馁,我们会继续推动成立创新及科技局,我希望下一次回来(立法会)时,市民亦会将他们的声音带来议会,使议员不再以这些「拉布」行为,阻碍香港整体经济的发展。

记者:最快何时回来(立法会)?现在有个督导委员会(创新及科技督导委员会),会不会待他们规划好(创新及科技局),才再回来申请拨款?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现在《财政预算案》即将推出后,要待《拨款条例草案》通过之后,才会回来财委会(申请拨款)。另外,我们会尽快在(立法会)大会修订原本的决议。这两个程序是需要完成,才能够成立创新及科技局。

记者:局长,因为现届政府任期已过了大半,与其用剩余的时间去成立一个局,会否prefer(考虑)正如一些报章所说,将现在的委员会(创新及科技督导委员会),发展成一个非官方形式而且更高级的组织,会不会更能解决问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刚才我已经说过,成立创新及科技局是业界的诉求,亦是商界及市民都认同的方向,所以我们会继续从这个方向来进行。

记者:是否不会考虑成立那个机构?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现在非常失望,因为这个局(创新及科技局)未能成立,我认为我们接下来的工作有很多,包括回去检视尽快把建议提交回议会的时间,希望这个局能够早日成立。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5年2月14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20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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