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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亚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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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二月十一日)在立法会综合大楼就亚洲电视有限公司(亚视)事宜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记者:你对亚视提出「一人一股救亚视」有何看法?亚视可否公开这样做?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不会评论亚视这些股权变动的建议,因为任何(免费电视)持牌机构的股权变动也需要向通讯局(通讯事务管理局)申请。现时通讯局并没有收到任何这类股权变动的申请。

记者:亚视说有计划向公众呼吁「一人一股」,每人一万元入股亚视,当作集资。他们说会问发牌当局可否实行,再作决定,其实局长你是发牌当局,这可否实行?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发牌当局是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而股权变动的申请要经通讯局批准,现时通讯局未收到任何这类股权变动的申请。我相信就这问题,如果有任何这类建议,也需要经过通讯局处理。

记者:根据通讯局所说,如果亚视在二月十八日及三月十八日未能付牌费,便会中止其牌照,你有何看法?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认为有两件事。第一件事是持牌机构要根据通讯局指示,在二月十八日及三月十八日缴付牌费,这是第一件事。第二件事是现在亚视有一个续牌申请。回说第一件事,数天前大家也听到通讯局何(沛谦)主席很清楚地谈到,如果亚视不在二月十八日及三月十八日,根据程序及付款日期(缴付牌费),通讯局会启动其程序,包括撤销牌照的程序。

记者:局长,我想问清楚这样公开集资「一人一股救亚视」,这方法有否违法?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刚才我以英文回答问题时也提到,其实持牌机构需确保任何股权变动及本身的安排都合乎法例,才将建议或变动向通讯局申请。当然持牌机构有责任确保变动本身合乎香港法例。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5年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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