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承建商/雇主及工人在农历年假前注意工作场地安全
***********************

  农历新年将至,劳工处提醒承建商、雇主及工人在长假期前要提高警惕,并在工作场地采取安全措施。

  劳工处发言人今日(二月十日)表示,农历年假前劳资双方都要加倍注意工作安全,以防止意外发生。

  他说:「农历新年快到,员工有可能会受到假期节日气氛影响,或因为要赶在长假期前完成工作,而对安全有所松懈。因此,雇主有责任加强监察,以确保工作场地安全,并透过假期前的安全巡视,把潜在危害消除,避免在假期期间或复工后发生严重事故。放长假前的安全措施包括在收工前关掉所有设施及机器的电源、妥善贮存化学物品及堆放物料、熄灭火种、关掉气体焊接装置,以及固定临时搭建物。」

  他续说:「管理人员应加强提醒工人及督导人员不要因工程紧迫而忽略工作安全,包括没有做足安全措施、没有遵循安全步骤、没有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等。在进行不同工序前必须经由合资格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制订安全施工方案及监察系统,尤其当工程涉及高危作业,例如高处工作、吊运工作、隧道工程、电力工作等。」

  《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的一般责任条款规定承建商及雇主必须为其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安全的作业装置及安全的工作系统。违反有关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此外,雇员亦应合作,遵守安全指示及使用安全设备。

  如有任何有关职业安全及健康的问题,可致电二五五九 二二九七,与劳工处职业安全主任联络。



2015年2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01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