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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部门行动巡查新界北区及元朗露天废物回收场(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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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联同消防处、食物环境徖生署、规划署和地政总署於一月底展开联合执法行动,巡查了新界北区和元朗共十九个露天废物回收场,并对涉嫌触犯相关法例的场地及其负责人作进一步调查,对违规个案将会提出检控。

  是次跨部门行动名为「奔雷行动」,主力抽查位於北区的恐龙坑、打鼓岭及元朗的十八乡、锦田等地的露天废物回收场,检视各回收场在污染管制、环境徖生、消防安全、土地规划及使用等方面是否符合法例要求。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废物回收场一般处理各类型的回收物料,不适当的场地管理会引致尘埃、废物、污水等问题,不但对邻近居民造成滋扰,更可能会污染环境及触犯环保法例。此外,有关场地的消防安全、环境徖生、土地规划及土地使用等亦受相关法例及土地契约条款所监管。」

  是次联合行动所巡查的露天废物回收场主要经营回收电子及塑胶废料。行动於上星期四(二月五日)结束,初步发现共二十宗涉嫌或怀疑违规的个案,包括三宗涉及化学废物(例如液晶屏废料)违规贮存、一宗怀疑过量贮存危险品的违规事项、四宗有关土地规划的违例发展,以及十二宗怀疑非法构筑物的个案。相关部门均就上述各违规事项作出跟进行动,包括发出警告、搜集证据以作出检控及土地契约执行行动等。

  在联合行动期间,执法人员亦同时向场地负责人及其员工作出劝喻或派发宣传单张,提醒他们有关法例的责任,并为改善场地的运作作出建议,以尽量减少对周边环境及邻近居民造成影响。环保署人员亦在场地附近抽取河水及泥土样本作化验,以检测回收场的运作有否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发言人表示环保署与相关部门会不定期采取联合行动,对违规的废物回收场严厉执法,提醒业界及场地营运者须严格遵守法例及土地契约条款的规定,并保持良好的作业环境。



2015年2月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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