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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成立创新及科技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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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今日(二月五日)出席立法会财务委员会(财委会)会议后就成立创新及科技局事宜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大家好。今日继续是浪费我们的时间。我们进行了两小时的会议,其实今日部分议员拉了一匹很长的布,这匹布每寸的价钱也由香港蒥民付出。今日两小时的会议中,首十五分钟是讨论议会内的程序问题,针对我们(成立创新及科技局)的议题进行的辩论大概是一小时,休会辩论占用了其余时间。所以今日不可以说没有进展,但进展非常缓慢。距离二月十四日的限期,现在尚余八小时的辩论,所以时间无多。我们希望能够多加两节,即四小时,合共十二小时的讨论,但时间很紧迫。就此,大家也很焦急,因为成立创新及科技局对香港的经济发展非常重要。我们花了不少时间,其实整件事由去年《施政报告》发表至今,差不多已有一年时间。我们经过工商事务委员会和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充分讨论之后,在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亦有讨论,然后在立法会大会亦有一个(决议案)环节,所以在这段期间其实我们已充分解释成立创新及科技局的需要。各个委员会,包括大会,也已经通过了有关的动议。所以在财委会中,我们希望议员尽快配合,成立创新及科技局。如果二月十四日完成不了这工作,我们需要再到(立法会)大会修订动议,也要再到财委会,为此丧失的时间,对香港整体经济、业界发展是不利的。

记者:(财委会会议)再加开两节,就现在的进度,时间是否足够?会否考虑部分建制派议员提出通宵开会(的建议)?政府会否提出?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未加这两节,我们只有八小时开会时间,如果能够多加四小时,当然会有较多时间讨论。但大家看到现在部分议员利用休会辩论,花了不少时间。还有,大家知道个别议员利用第37A条(财委会会议程序第37A条)提出二百多项议案,其他议员也可以随时提出议案。光是现在从桌面上可看到的议案也会花大量时间,也视乎主席如何处理有关第37A条的议案。(就时间是否足够,)现在可说是言之尚早,因我不知道有多少项议案。但我真的希望议员实事求是,因为这些发展,民生议题是非常重要的,大家不要为反对而反对,这是要付出代价的。回顾以往本局同事所花的时间和资源,其实这是要付出代价的,蒥民正在付出这些代价,再加上议员用在议会中的时间,这些也是金钱。以往我在私人企业中工作时,作为一个律师,花时间在案件上,也要顾及客人要付的代价,因为时间就是金钱。议会和政府的工作亦一样,所以如果花时间,这些资源是蒥民付出的。

记者:会上有议员表示,当局可以合约形式聘请局长或官员到创新及科技局工作,可否澄清当局有没有这个考虑?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没有这个考虑,亦看不到现时需要考虑这方面的事情。我们应先考虑如何跟议员配合,尽量在二月十四日前通过有关动议,(现时)不需要考虑其他方法。

记者:这个方法是否可行?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不想评论有关方法,因为我现时只专注希望财委会通过有关动议。

记者:有议员质疑二月十四日是否真正的死线,因为可以透过一些压缩的程序,或日后提交补充文件,亦可以於二○一四/一五年度成立创新及科技局,可否解释二月十四日是死线的背景?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留意到今日的报章有相关论述。我可以坦白说,这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等跨部门的理解,以一般程序作推算,二月十四日的确是一条死线,一个限期。

记者:有没有两手准备?既然现在仍不知道可否通过,亦预期会有很多第37A条的议案,有否考虑要再加开会议?主席亦说得很清楚需要五日时间通知,有否足够时间准备?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今日我也是第一次听到有个别议员提出以「日以继夜,夜以继日」的方法(开会)。除我们要求加开的两节会议,我没有考虑过要再加开其他会议。但既然今日有议员提出,我们要考虑。但我认为暂时应该聚焦现有的时间,如果议员能配合,没有第37A条的议案「拉布」,我觉得现有的时间是足够的。所以希望大家议员配合,以事论事,以香港的长远发展为目标。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5年2月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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