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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环境局局长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议案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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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环境局局长黄锦星今日(二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的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我要多谢几位议员发言,就两项有关「新界东南堆填区废物分流计划」的修订规例的生效日期提出他们的意见。

  在多方努力下,我们已准备就绪推行这部分已通过的修订规例,包括开放沙田废物转运站予私营废物收集商使用、降低个别废物转运站的收费,以及实施新的垃圾车设备标准等。当中议员关注和支持改装垃圾车密封计划,我可以在此报告其进度,现时接近96%的垃圾车已完成改装。我们相信,落实这些措施,将能确保分流自新界东南堆填区的都蒥固体废物得以妥善处理,并减低对交通和环境的影响。

  我要多谢由何秀兰议员担任主席的小组委员会,迅速完成审议工作,并给予宝贵意见。我很高兴小组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是支持两项关於「新界东南堆填区废物分流计划」的修订规例的生效日期。

  至於多位议员关注我们废物管理相关的工作,包括源头减废、干净回收,以至如何减少废物处理相关流程对环境的影响,我们均会作适当的跟进。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5年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4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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