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将辩论「寻求撤销人大常委决定,重新启动政改程序」的议案
******************************

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将于星期三(二月四日)上午十一时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议员将辩论一项有关「寻求撤销人大常委决定,重新启动政改程序」的议案。

  该项议案将由何秀兰提出,内容为:「鉴于有市民认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大常委)去年八月三十一日就香港政制发展所作的决定(『八三一决定』),扼杀落实真普选的空间,容许提名委员会按北京旨意筛选行政长官参选人,令选举无法准确反映市民的真正意愿,全港选民沦为投票工具,故本会定必否决受制于人大常委『八三一决定』的政改方案;就此,本会促请行政长官提请中央政府,寻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撤销人大常委上述决定,并重新启动政制改革的法定程序,尽快实现以普选产生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部议员。」

  梁家杰将就何秀兰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莫乃光将提出一项有关全面检讨《刑事罪行条例》下「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的条文的议案,内容为:「政府当局于一九九三年修订《刑事罪行条例》(第200章)时,增补了『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的条文(即第161条),目的是对进入电脑以进行犯罪前准备工作,但又不足以构成诈骗罪的行为,予以惩处;近年,警方为了容易提出检控,多次滥用第161条起诉使用电脑或流动装置从事没有违反其他法律条文的行为的人士和涉嫌触犯其他法律条文的人士;有关做法严重扭曲第161条的立法原意,并已令该条文成为一项恶法;就此,本会促请政府当局检讨和修订第161条,使该条文只适用于电脑诈骗,以保障市民免受不合理的拘捕和检控。」

  毛孟静和葛佩帆将分别就莫乃光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梁君彦亦将根据《议事规则》第49E(2)条动议一项议案,内容为:「本会察悉于二○一五年二月四日提交省览有关下列附属法例及文书的内务委员会第11/14-15号报告:

(1)《2014年〈2013年废物处置(指定废物处置设施)(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和

(2)《〈2013年废物处置(废物转运站)(修订)规例〉(生效日期)公告》。」

  此外,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将根据《雇员补偿条例》、《肺尘埃沉着病及间皮瘤(补偿)条例》和《职业性失聪(补偿)条例》,分别动议三项拟议决议案,修订相关法例。

  法案方面,议员将恢复二读辩论《2014年印花税(修订)条例草案》。法案若获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将会进入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并进行三读。

  《2015年仲裁(修订)条例草案》和《2015年结算及交收系统(修订)条例草案》将会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及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

  在会议上,议员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22项质询,其中6项要求当局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透过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谨请注意,有关的议程可能会作出修订,请参阅立法会网页内关于是次会议议程的最新情况。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3919 3399。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看或收听会议。



2015年2月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47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