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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辖下服务收费调整三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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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三十日)在宪报刊登《2015年应课税品(修订)规例》及《汽车(首次登记税)条例》公告,以修订海关辖下若干牌照及服务的费用。新收费将於今年三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调整收费的项目包括:

*应课税品贸易商的牌照费;
*各类证明书和应课税品贮存费用;
*各保税仓监督费;以及
*汽车进口商及/或分销商的注册费。

  政府发言人说:「政府的政策是根据『用者自付』原则,将各项公共服务收费的水平,大致订於足以收回提供服务全部成本。」

  「有关收费项目按二零一四至一五年度价格计算,现时只收回25%至86%的成本。是次建议的收费增幅为10%至20%不等,款额变动为0.3元至2,200元。当局的目标是将收费逐步增加至收回全部成本。」

  「大部分建议调整的收费的最近一次修订为二零一零年。当局会继续致力提高效率和精简程序,以控制提供这些服务的成本。」

  收费经调整后,政府每年的收入会增加约560,000元。



2015年1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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