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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司司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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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今日(一月二十九日)下午出席香港经济民生联盟(经民联)「第二轮政改谘询座谈会」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司长,想问清楚究竟重启政改,是否由下届特首去决定?以及二○一七年之后到二○二○,究竟是否由下届特首再处理?

政务司司长:好像刚才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在另一个公开场合都就这个问题详细交代了,我没有什么想补充。不如问问,你有什么其他问题?

记者:其实是会以决议案的形式里面写,抑或只不过是一份没有法律效力的声明呢?即是如果只是一份声明的话,有什么原因会说服泛民议员可能会接受或者决定投赞成票呢?

政务司司长:(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都回答了。

记者:但用什么来说服泛民,是否真的是「冻过水」,任由它「冻过水」就算呢?

政务司司长:不是。就以我们今日来经民联参加这个政改的座谈会,在个多小时里面,当然经民联的朋友都很支持按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八月三十一日决定的框架,就争取落实在二○一七年可以普选行政长官这个目标。

  另外,我亦听到席间不少朋友都鼓励我们必须要去争取二十七名泛民议员支持这次政改方案,不要给我们香港的政制发展原地踏步。所以,好像我在启动第二轮公众谘询所说,我们尽管现时一点也不乐观,尽管泛民议员都不断在公开场合说,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提出的任何政改方案,他们都会否决。但是我们一定会继续努力,会坚持到最后一刻。

  在这个过程里面,我亦很乐意和泛民议员保持接触。在联络和接触过程里面,如果泛民议员能够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这个框架,而他们提出有什么方法,有什么意见,可以令到他们回心转意,而这些方法和意见亦是合宪合法、合情合理,得到广大市民的支持,特区政府一定会很认真地考虑。

记者∶司长,想问清楚,其实究竟人大常委要求提名过半数这个决定,是否二○二二、甚至二○二七都是会有一定的适用,不会有任何修改?想听听你的说法。

政务司司长∶我也认同这个看法,就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八月三十一日的决定里面,对於为什么要提名委员会在提名两至三名候选人里面,每一位都要得到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的过半数支持,在李飞副秘书长的说明里面说得很清楚,因为在香港的政治体制,我们都需要找到一位行政长官,他能够代表广泛的社会各界利益,而非只是一个部分、一些界别人士的利益,他才会照顾得到,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而又考虑到提名委员会是以一千二百人、四大界别组成,要求该位行政长官候选人得到多界别的支持,这亦是一个稳妥和相当合理的做法。

记者:如果说这个做法是「千秋万代」,是不是合理的讲法呢?

政务司司长:我相信这个最终就是要看往后再启动政改工作的时候,当时香港的实际情况是怎样,以及是否符合在《基本法》四十五条所说的一个循序渐进的原则。



2015年1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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