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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禁止拖网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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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何俊贤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徖生局局长高永文的书面答覆:

问题:

  禁止拖网捕鱼法例在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实施,而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委员会)亦於同年十一月成立,负责处理渔民就与禁止拖网捕鱼措施相关的特惠津贴和一笔过补助金而提出的上诉。然而,最近有渔民指出,委员会拖延处理上诉个案,以致现在仍有800多宗个案尚待处理。就委员会处理上诉个案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为何至今仍有多宗上诉个案尚待处理;

(二)当局以什么标准决定处理上诉个案的先后次序;及

(三)当局预算还要多少时间才能完成处理所有上诉个案?

答覆:

主席:

  禁止在香港水域拖网捕鱼的法例在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生效。根据立法会财务委员会在二○一一年六月十日通过的一次过援助方案,受禁止拖网捕鱼措施影响的拖网渔船船东,若符合资格,可获发放特惠津贴。

  政府成立了一个跨部门工作小组,处理受禁止拖网捕鱼措施影响人士申请的有关事宜。若申请人对跨部门工作小组的决定不满,可向渔民特惠津贴上诉委员会(委员会)提出上诉。

  我们已从财务委员会核准的拨款中发放9亿4130万元的特惠津贴。就较大型拖网渔船船东而言,每艘合资格渔船已获发放15万元的一笔过特惠津贴。至於近岸拖网渔船船东,跨部门工作小组向个别申请者发放的特惠津贴款额,取决於成功申请的数目,以及其他分摊准则(例如船只种类、船只长度、船机马力、船上设备、在香港水域拖网作业的时间及/或产量)。我们已预留特惠津贴拨款总额约30%,连同可动用的应急费用,以应付经委员会裁定为得直的上诉个案。

  我现就问题的各部分答覆如下:

(一)委员会共接获858宗上诉个案,每宗上诉个案皆涉及复杂和技术性的资料。委员会在仔细省览资料后,有需要时也会作相关的跟进。为使上诉申请得到公平及公正的处理,委员会将就每宗上诉进行聆讯,并在作出裁决前,细阅上诉人及跨部门工作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小心考虑双方的理据,并给予双方合理时间就对方的陈述作出回应。由於委员会需要处理的上诉申请数目众多,并涉及大量的资料,因此委员会需时完成有关的审议工作。

  当局早前已将委员会的人数扩大至五名主席及20名委员,并於二○一四年年中额外委任三位法律顾问,务求令处理上诉个案的工作得以在合理时间内完成。我们并引入了值勤制度,让各委员会主席及委员轮流担任聆讯的成员,从而加多及加密聆讯次数,以加快聆讯进度。为保证上诉的处理既公正、公平,也畅顺、简练及敏捷,我们有必要确保轮岗的主席及委员们工作的一致性。委员会在首阶段及次阶段会分别就32宗个案及其余个案进行聆讯。委员会已就九宗个案开展聆讯,同时也紧密安排尽快处理其他20多宗首阶段处理个案及其余在次阶段处理的800多宗个案。我们期望在完成首阶段个案后,委员会在处理次阶段个案的时间应会略为缩短。

(二)32宗首阶段处理个案是从各种拖网渔船的类型(包括单拖、双拖、掺缯及虾拖)和类别(包括较高类别和较低类别的近岸拖网渔船、一般不在香港水域作业的较大型拖网渔船及不符合资格的拖网渔船)的上诉申请中抽选出来,以涵盖大部分由跨部门工作小组评核时所考虑的因素及审批准则。在次阶段,委员会将审议余下的全部个案,委员会将根据各申请人提出上诉的日期的先后次序陆续处理。



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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