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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领汇公司辖下停车场泊车位的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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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二十八日)立法会会议上陈伟业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本人接获不少公屋居民的投诉,指领汇管理有限公司(领汇公司)近年屡次大幅调高辖下位於公共屋恏的停车场泊车位的月费,令租用该等泊车位的公屋居民百上加斤。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有否接获公屋居民就领汇公司调高辖下泊车位月费的投诉;若有,当局有否向该公司查询有关月费每年的平均升幅,以及泊车位月费升幅最大是哪个停车场;

(二)有否研究是否由於领汇公司辖下停车场垄断了有关地区的泊车位,以致该公司近年可以大幅调高泊车位月费;若研究结果为有此情况,有何解决方法;及

(三)有否评估领汇公司调高辖下泊车位月费对因工作需要租用该等泊车位的公屋居民的影响;若有评估,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为了让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能更专注履行其提供资助公共房屋的目标,并透过分拆出售设施所得的收益,改善其中短期内的财政状况,房委会在二○○五年透过「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领汇)分拆出售180项物业,当中包括停车场设施。自领汇於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市后,它已是一间私营机构,政府及房委会并无持有领汇的任何股本权益;领汇的经营方针和日常运作,完全独立於政府及房委会。就陈伟业议员的问题,我现综合答覆如下。

  一如上述,自领汇於二○○五年上市后,它已是一间私营机构,完全独立於政府及房委会。作为私人业主,领汇有权自行就其物业包括停车场泊车位厘定租金,政府及房委会无权干预;因此,政府及房委会均没有取得和备存领汇的租赁资料,包括其泊车位的平均加幅以及个别停车场的加幅。房委会亦没有关於公屋居民就该公司调高辖下泊车位月费投诉的统计资料。

  然而,我们就陈议员的提问查阅了领汇已上载至其网站的公开文件。根据领汇截至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六个月的中期报告,其每个泊车位每月收入於二○一二年、二○一三年和二○一四年分别为$1,338、$1,529,以及$1,738。

  虽然领汇与一般私人业主一样,有权自行就其停车场泊车位厘定租金,但它同时受到相关法例和地契条文所规限。有别於公共停车场,一般来说,领汇辖下公营房屋停车场的相关地契载有条款,清楚规定停车场车位只可供该地段的住户及访客停泊其车辆之用;个别地契亦有规定须提供车位予其他指定地段的住户或访客的车辆使用。由於领汇辖下的停车场设施位处公营房屋地段,服务对象主要为公营房屋居民,领汇营运停车场设施时,需要考虑服务对象的需要和负担能力,才能於市场持续营运。

  政府的泊车政策旨在提供充足数量的泊车位,以应付需求,但又不致诱使原拟乘搭公共交通的乘客转用私家车。政府一直透过多个途径在各区提供适量的泊车位以应付需求,包括:(i)按照《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的规定,在顾及发展项目附近一带的交通及泊车情况下,透过卖地条款要求发展商在发展项目中提供适量泊车位供各种车辆使用;(ii)如有需要,将未有即时发展计划的土地拨作临时停车场;以及(iii)在不影响道路安全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情况下,在适当的地点加设路旁泊车位。

  另外,房委会在二○○五年透过领汇上市分拆出售停车场设施时保留了约110个屋恏、居屋屋苑、商场及工厂大厦的停车场,当中一些位於领汇辖下商业设施附近。此外,自领汇上市以来,房委会亦有兴建新的停车场设施。截至二○一四年年底,房委会辖下共有130个停车场,合共提供约28 200个泊车位。



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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