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立法会五题:前中央官员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发表的意见
*****************************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卓人议员的提问及教育局局长吴克俭的答覆:

问题:

  据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前副主任兼全国港澳研究会会长早前在北京举行的一个座谈会上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部分青年的国家公民意识「存在很大缺失」,而特区的教育局和办学团体须对此负上责任。他又认为教育局局长必须受到中央监督。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根据《基本法》,各决策局局长在特区自行管理事务范围内的工作须否受到中央监督;如须要,有关的法律依据和监督的详情为何;

(二)自特区成立至今,有否收到中央就特区的教育政策(例如推行国民教育)发出的指令或指示;如有,详情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采取措施并运用庞大的教育资源,指导办学团体、谘询组织及教育工作者等如何进一步加深学生对《基本法》及「一国两制」概念的认识,并提升青年对国民身分的认同;如会,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李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后,谨覆如下:

(一)《基本法》第四十五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基本法》第十五条列明,中央人民政府依照《基本法》第四章的规定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行政长官按照《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五项,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包括各司、局长等主要官员。由此可见,中央人民政府拥有任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实质权力。

  根据《基本法》第四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行政长官亦按照《基本法》第四十八条,负责执行《基本法》和领导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基本法》第十二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於中央人民政府。《基本法》第二条亦订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根据《基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原有教育制度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有关教育的发展和改进的政策,包括教育体制和管理、教学语言、经费分配、考试制度、学位制度和承认学历等政策。可见《基本法》已清楚订明教育属於特区政府高度自治的政策范畴。

  根据《基本法》第六十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是行政长官。「问责制主要官员守则」(「守则」)订明,主要官员须为行政长官所指派的政策范畴承担责任,并统领有关政策范畴内的执行部门。他们须就政策的成败向行政长官负责。「守则」亦清楚提醒各主要官员注意,根据《基本法》第六十四条,特区政府必须遵守法律,对立法会负责。

(二)正如我在第一部分回答中指出,《基本法》已清楚订明教育属於特区政府高度自治的政策范畴。特区政府一向根据《基本法》和我们的教育理念及实际需要去推行教育政策,而在过程中我们欢迎和珍惜各界不同人士给予的意见。但我并没有在教育政策方面收过中央的指令和指示。

(三)教育局一直重视推广《基本法》,而这亦是教育局的恒常工作。有关《基本法》教育的学习元素早已纳入中、小学课程内,例如小学常识科、初中生活与社会科、高中通识教育科等。在二○○八年公布的《新修订德育及公民教育课程架构》亦加强了与《基本法》相关的内容。此外,学校可因应校情和课程发展需要,通过相关的课程和学习活动,在学校推行《基本法》教育。

  推动《基本法》教育需要与时并进,为配合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的工作,以及适逢二○一五年四月为《基本法》颁布二十五周年,教育局除持续深化有关《基本法》教育的各项恒常工作,包括现有课程内容、校长及教师专业发展课程、学与教支援等之外,还会加强《基本法》教育的其他范畴,包括制作《基本法》视像教材套及举办全港校际问答比赛等,以加深学生对《基本法》及「一国两制」概念的认识。

  教导学生认识国民身分,一向是学校课程的学习宗旨之一。自二○○一年以来,教育局不断加强课程中有关国民身分认同及中国的元素,例如在小学常识科中相关的内容已逐步增加,涵盖各朝代、节日、文化及主要历史人物等的学习。中国历史及中华文化是初中的必修学习内容,中国历史是初中和高中的独立科目,中华文化则是中国语文教育学习领域中的核心范畴;初中地理科有关中国的内容增加至30%;音乐与视觉艺术科亦已加入中国音乐及艺术。此外,自二○○三/○四学年起,教育局已为中小学生提供一系列前往内地的交流计划,而且多年来一直致力加强计划的内容和质素。课程发展议会会按现有的机制,不断优化相关课程及教学,让学生认识自己的国家、文化及提升他们的国民身分认同。



2015年1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2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