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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管会主席巡视街坊代表选举投票站(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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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选举管理委员会发出∶

  二○一五年街坊代表选举今日(一月二十五日)举行,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主席冯骅法官巡视长洲墟镇的投票站,了解投票站的运作情况。

  冯骅法官说:「投票已於晚上八时结束,我和选管会委员早前分别巡视过长洲和坪洲的投票站,见到投票站运作畅顺,对各项选举安排感到满意。」

  二○一五年乡郊代表选举由一月四日起连续四个星期日进行投票。村代表选举已在过去三个星期日顺利完成,今日是首次按法例由选管会监管的街坊代表选举投票日。

  冯骅法官说:「待街坊代表选举的点票工作完成后,整个二○一五年乡郊代表选举亦会圆满结束。我代表选管会感谢票站工作人员和各有关部门,为今次选举作出妥善安排。」

  对於乡郊代表选举选民登记册资料的准确性引起部分人关注,冯骅法官重申,一个看似不完整的地址,并不代表有关选民的登记资格一定有问题,只要选民确实居住於有关现有乡村内,仍然有资格投票。

  原居民代表和居民代表的选民登记资格有所不同。原居民的选民登记资格是以宗族及血缘关系为基础,与居住地址无关,法例没有要求选民必须提供主要住址,所以原居民的住址有所改变不会影响其登记资格。

  至於居民代表选举,选民必须提供主要住址,以确定有关选民的居所是位於所属现有乡村的范围内。现有乡村的选民一旦迁离该乡村,便丧失登记资格以及投票权。

  冯骅法官说:「为免引起公众不必要疑虑,民政事务总署(民政署)会检视有关情况,跟进住址不完整的个案,在下次编制选民登记册时加强注意住址资料的完整性。同时,民政署亦会继续推行多项查核措施,如有合理怀疑选民利用虚假资料登记,当局必会转介执法部门跟进调查。」

  另一方面,为配合今年的区议会选举,选举事务处亦会就地方选区选民登记资料加强查核措施。选举事务处现正向部分选民发出查核信,要求他们确认登记住址。

  冯骅法官提醒选民,如收到查核信便须於限期前回覆,以免在不为意的情况下被剔除选民登记及失去二○一五年区议会选举的投票资格。



2015年1月25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21时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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