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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调整《建筑工地升降机及塔式工作平台(安全)(费用)规例》下所规定缴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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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二十三日)在宪报刊登《2015年建筑工地升降机及塔式工作平台(安全)(费用)(修订)规例》,调整该规例下订明所收取的八项收费项目。

  将会调整的项目包括:

(一)注册成为注册检验员及注册续期的费用;
(二)注册成为注册承建商及注册续期的费用;以及
(三)对注册检验员所发出的测试及检验报告和证明书作出审核的费用。

  发展局发言人说:「政府的政策是根据『用者自付』的原则,把各项收费的水平,大致订於足以收回所提供服务的全部成本。」

  他说:「为逐步收回全部成本和避免收费升幅过大,该八项与建筑工地升降机及塔式工作平台相关的现行收费将提高约百分之九点七至百分之十点六。」

  上述规例将於一月二十八日提交立法会。在通过「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后,新收费将於三月二十七日起生效。



2015年1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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