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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扶弱基金─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专款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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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携手扶弱基金─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专款(专款)现正接受非政府福利机构(机构)和中小学递交申请。专款会根据来自商业机构的捐赠提供配对资金,鼓励机构和学校推行更多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以协助基层家庭中小学生的全人发展。

  社会福利署(社署)发言人今日(一月二十三日)表示,申请专款的计划须促进目标受惠学生的全人发展,当中可包括发展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技巧的功课辅导班或活动、改善学生生涯规划技巧、纾缓家长亲职压力并改善其亲职技巧,或支援家长持续就业或投入劳动市场等。

  发言人表示,凡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慈善非政府福利机构及公营的中小学,包括官立学校、资助学校、按位津贴学校或直接资助计划学校,均可申请专款资助。在香港注册及经营业务的商业机构或其设立及管理的慈善信托/基金的捐赠,均可获考虑与专款作配对。每间学校可提交一个计划,为该校及/或其他学校提供活动项目。至於个别非政府福利机构因应其服务范围可能多於一个区域,则可提交最多三个计划,而受惠於不同计划的人士须来自不同区域。

  特区政府在二○○五年拨款设立携手扶弱基金,透过政府提供配对资金,鼓励商界伙伴捐款及参与非政府福利机构建议的福利计划,以扶助弱势社群。部分商业机构积极参与有关福利计划,并提供企业义工服务帮助弱势社群,合力建立一个充满爱心的社会。

  携手扶弱基金自设立以来,已批出约三亿三千一百万元配对资金予160间非政府福利机构,与超过1 155间商业机构携手为一百多万名弱势人士提供734项社会福利计划。特区政府已预留二亿元专款,为基层家庭中小学生推行更多课余学习及支援项目。
 
  专款项目的截止申请日期为三月三十一日。如有查询,请於办公时间联络社署携手扶弱基金秘书处(电话:2892 5249/2892 5306),电邮至pmpfd@swd.gov.hk,或浏览社署网页(www.swd.gov.hk)。



2015年1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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