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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防止抹窗引致意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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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二十一日)立法会会议上陈健波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陈茂波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近年不时发生市民在抹窗时堕楼受伤或死亡的意外,而意外原因包括市民将身体过度伸出窗外,以致因失去平衡而堕下,或日久失修的窗户因未能承托他们的身体重量而被扯脱,连人带窗飞堕地面。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统计市民抹窗时从高处堕下的意外宗数及所引致的伤亡人数;若有,过去五年的数字为何;若否,日后会否收集有关的数字;

(二)鉴于现时有多幢私人楼宇没有纳入强制验窗计划,当局有何措施确保该等楼宇的窗户安全;

(三)当局现时检验和修葺公共租住房屋楼宇窗户的程序为何;有何监察措施确保检验程序符合有关的安全要求;及

(四)现时透过哪些宣传工作,提醒市民抹窗时注意安全;宣传途径有否包括电视宣传短片,或在大厦电梯大堂张贴海报;过去五年,政府每年投放于相关宣传工作的资源为何;有否计划于今年增拨资源,以进行全港性大型宣传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接触面,或创造类似惜食香港运动下「大嘥鬼」的卡通人物,以活泼的方式推广抹窗安全意识;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陈议员的问题涉及不同政策局及部门的范畴,在谘询相关政策局及部门后,就问题的四个部分答覆如下:

(一)相关部门没有备存因抹窗而从高处堕下的意外数字。根据劳工处的记录,由二○一○年至二○一四年,雇员因抹窗而从窗口堕下的意外有四宗,共涉及四名雇员死亡。

(二)屋宇署已于二○一二年六月三十日全面实施强制验楼计划及强制验窗计划,从根源处理香港楼宇失修问题。根据《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强制验窗计划适用于楼龄达十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不高于三层的住用楼宇除外),屋宇署可向这些楼宇的业主送达法定通知,规定他们在指定限期内委任一名合资格人士就楼宇的窗户进行订明检验,并负责监督检验后认为需要进行的订明修葺工程。

  楼宇业主有责任妥善维修及管理其物业。我们鼓励业主根据需要主动安排为其窗户进行定期检验及保养,以确保其安全。即使楼宇未纳入强制验窗计划,如屋宇署发现楼宇有危险或欠妥窗户,屋宇署会根据《建筑物条例》采取执法行动,包括对业主发出修葺命令,着令有关业主进行有关修葺,及检控未有遵从修葺命令的业主。屋宇署、香港房屋协会及市区重建局亦已推出多项计划,为有需要的楼宇业主提供财政及技术支援,协助他们保养和维修其物业,包括窗户。

(三)香港房屋委员会十分重视其辖下公共租住房屋(公屋)的楼宇安全,包括窗户的安全。虽然强制验窗计划并不涵盖公屋,但房屋署的全方位维修计划包括检验窗户安全。有关检验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进行,如有需要则会由已根据《建筑物条例》注册的承建商进行维修。房屋署亦会监督工程以确保维修质素。

(四)屋宇署有就窗户安全制作电视宣传短片、电台宣传声带,以及印制《窗户安全须知》小册子等,提供适当维修和保养铝窗、与窗户工程相关的小型工程及强制验窗计划的实用资料,供市民参考。《窗户安全须知》小册子已上载至屋宇署网站。屋宇署会定期安排有关宣传短片和声带在电视台、电台及公共交通工具上播出;亦会在报章上刊登专题文章,及发信予业主立案法团和互助委员会,提醒大厦业主和住户在清洁窗户时须特别注意安全。该署亦会举办大型宣传活动,例如「楼宇安全嘉年华」及「楼宇安全周」,吸引市民参加,透过多元化的活动,加深他们了解楼宇及窗户安全的重要性。为配合推行强制验窗计划,屋宇署会联同香港房屋协会及市区重建局在各区举办地区简介会,向全港各区目标楼宇的业主讲解验窗计划的详情。屋宇署亦会出席由地区组织或大厦法团安排或举办的居民大会及讲座,在社区宣传验窗计划及解答居民的查询。屋宇署会继续以不同的形式宣传窗户安全信息。有关工作是屋宇署整体楼宇安全宣传的一部分,屋宇署没有备存有关工作的开支分项数字。至于会否以卡通形式宣传,该署会持开放态度研究有关建议。

  在公屋方面,房屋署经常透过不同渠道,包括张贴通告、举办屋邨活动、派发屋邨通讯等,提醒住户正确使用窗户及在清洁窗户时注意安全。房屋署亦提醒住户,倘发现单位内窗户有任何损坏,应立即向屋邨办事处报告,以便跟进维修,免生意外。

  另外,职业安全健康局(职安局)亦印制了与家庭佣工工作有关的职业安全刊物,内容包括家居抹窗的安全措施。职安局亦会继续为家务助理员及家庭佣工定期举办涵盖高处工作安全的安全课程,并不时举办宣传活动,提高有关雇员进行抹窗工作时的安全意识。



2015年1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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