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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局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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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黎栋国今日(一月二十日)下午出席一个公开活动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请问《国家安全法》其实是否适用于本港?保安局有没有研究过其可行性?有没有迫切性在香港推行《国家安全法》?

保安局局长:我们没有研究过,大家都知道《基本法》是有相关的规定。

记者:如果根据《基本法》,在香港推行是否可行?

保安局局长:《基本法》对于国家安全方面是有第二十三条。我们已经多次说过,就二十三条(立法)是特区的一个宪制责任,但我们并无推行的时间表。

记者:在现时未有二十三条之前,有一些港区人大(代表)提出把《国家安全法》加入《基本法》附件在香港推行,其实这做法是否可行?

保安局局长:我们完全没有研究这个问题。

记者:前特首董建华提到根据《基本法》,国家可以将一些法例引入香港,你对此说法有什么回应?

保安局局长:我已经答得很清楚,我们根本没有研究这个问题。

记者:董建华先生刚才说特区政府有责任就二十三条立法。之前有占领行动和现时有港独主张,你觉得现时是否一个适当的时机?

保安局局长:特区政府现时对于二十三条立法并无任何时间表。

记者:现时香港有所谓港独主张,政府是否需要做一些实质的行为去防止思想扩散?会否做一些实质的事?

保安局局长:关于这方面,行政长官已经非常清晰地说过,我在此亦不需作一些特别补充。

记者:关于青少年军,其实解放军是否在干预香港?

保安局局长:绝对不是。据我理解,青少年军是一个制服团体。今日相关(团体)的发起人之一陈(振彬)先生已在电台清楚说明这一点。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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