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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支援新来港人士及亚洲电视员工工资发放事宜与传媒谈话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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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今日(一月十八日)出席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公益关爱日后,就支援新来港人士及亚洲电视员工工资发放事宜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想问问现在在谈「返回机制」,假设……有双重户籍,其实是否可享有双重福利?或他们如果放弃了香港的……如果他们之后想回来,有没有可能继续领取福利?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首先就「返回机制」,保安局局长昨日已作出回应。在劳福的角度,我想与大家分享两个观察。第一,就是大家担心新移民在香港适应的问题。其实始终归纳于是否能适应香港的生活。如果能适应,根本就没有需要返回内地生活。我们看最近的发展,其实我不太忧虑。为什么我这样说呢?因为有数据支持。大家记得在大约一年多之前,终审法院将综援的七年居港要求撤销了,变成来香港一年后就可申请综援。我们一直有密切留意,其实在二○一三年的十二月十七日终审法院的决定之后,最初申请领取综援的新来港人士数目曾平均一日高达百多宗之多,但近月已少至有时一日只有几宗申请,最多平均只有约十多二十宗申请。当然,这显示两样事情:第一,很多新移民的教育水平提高了;第二,他们有就业能力,而大部分也可自力更生。这是第一点。

  第二,除了这个观察点以外,我们亦加大力度提供支援予新来港人士,特别是妇女方面,因为若果是适应方面的问题,通常都是妇女方面未能适应。我们有几个层面帮助他们:第一,社会福利署的前线部门服务,例如是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我们亦加大力度接触新来港人士;此外,劳工及福利局(劳福局)的社区投资共享基金也会配合--在特首的《施政报告》也宣布了--我们会有些计划在新落成入伙的屋邨,主动做外展工作,其中一个目标就是新移民。我们不想有任何不幸事件发生,或让他们适应方面容易点。我们在社区投资共享基金之下有四个目标屋邨,在未来的一年我们会做。即在入伙不久以后,例如在上水的新屋邨,即时接触他们,让他们有一个社会网络的支援,是人际关系、社会的支援。问题往往是因为他们觉得被孤立,往往是没有人能帮助,就业有困难。

  在就业方面,我们也会加大力度做,这是配合我们的人口政策。因为人口政策的其中一项是释放劳动力,其中一个来源--除了妇女之外--就是新来港人士。在过程中,我们要提供更多支援和再培训,所以雇员再培训局也会在这方面多做功夫,主动、针对性地帮助新来港人士,提供课程。此外,我们也会加大力度与一些非政府机构合作,例如新家园协会、一些志愿团体等等,做多些新移民的工作,希望让其更快融入社会、适应社会。

  所以,就你刚才所问的问题,首先保安局方面负责继续商讨,有很多工作要跟进。至于实际上将来的安排为何,我们尚未有定案。是否可以领取双重福利?现在言之过早。但我反而认为我们要在源头处理:为什么他们要回去呢?就是因为适应不到香港。如果适应到的话,其实他们在香港是能贡献社会的。我们是需要人的,而他们是人力资源来的,是劳动力,也可生产,对劳动市场有帮助。所以我们要从正面看这问题,以及帮助他们。你刚才所说的只是一个后备机制,大不了真有需要的时候才用得到这个「返回机制」。

记者:如果真的落实了,会否在福利上有什么限制?如何配合?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们现在尚未探讨这个问题。但相信如果真正实施时,我们一定要考虑到福利方面,因为我们现在在福利方面有一个要求,要在香港居住过一段时间,例如申请某些福利也好,最低限度一定要在香港住满一年才可申请。例如「生果金」,也要住满一年才可申请,不可以过去一年完全没有在香港住过就申请,除非是「广东计划」下的长者,在广东居住、是前香港居民,我们另作特别处理。否则,大部分福利在领取前都要在香港最低限度住满一年。我相信这要求我们是不会有变动的。

记者:假设真有这机制的话,是否担心日后有人作司法覆核……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相信若有机制,全面落实之前一定要全盘看看福利方面的安排为何。我们在劳福局暂时尚未有需要做这一步。

记者:想问局长,想问综援住满一年的问题。住满一年之后可以申请综援,但未住满七年又可以回去内地。其实中间的时间颇长,会否有很多人透过……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在这阶段,我要强调整个措施正由保安局探讨,黎局长昨天也解释了。在福利方面,我们一定会配合,而且一定以香港的整体利益为依归,这是必然的,也有合法性、有公平性。我们的福利要投放在最有需要的人身上,这个原则一定不变。

记者:想问问亚视方面,之前管理层说十二月的工资打算在一月之内分两期发放,但到现在尚未有消息。另一方面,政府在检控方面,对于十一、十二月的欠薪,现在是否仍在进行?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亚视欠薪的情况,我们也在密切留意。首先,在检控的过程中,大家也记得,我们较早前已发了34张传票,会在今个月底三十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进行答辩聆讯,这是第一点。第二,劳工处就十一月欠薪的调查已完成,也有员工举证。我们已将个案转交律政司,征求律政司的意见。如果律政司认为有足够的事实,我们绝对会依法办事,会作检控。十二月的欠薪,也正作一并调查,劳工处正在分析资料,在适当时候会征询律政司的意见。在这段期间,我们亦一再呼吁亚视管理层尽快处理好财政问题,我理解到他们说下星期会将十二月的上半个月工资发放给员工。我希望他们真的发放得到,因为这问题真的已拖了很久。另一方面,有部分员工较早前已接触了劳工处,他们因较早前引用了《雇佣条例》10A条,如果一个月内也不能发放工资,是变相解雇,现在已转介劳资审裁处,正在进行跟进的工作,在二月左右可能已有聆讯,是有关民事的追索,关于欠薪以及解雇的程序。我们正全面跟进此事,希望资方尽快处理财政问题。

记者:局长,有没有实质数字可讲有多少人引用10A条在十一月离开?十一月的检控,有多少人会上庭作证?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有关10A条,我们转介了不是太多,有约二、三十个员工,转介了给劳资审裁处。他们用民事途径追索,因为是遣散费等等,审裁处要裁定欠薪的实际银码,才可做功夫。整体来说,我们在检控上有足够证据而要检控的话,我们要做的也已做了,现在正等待律政司给我们有关十一月欠薪的意见,如果律政司的意见是很清晰的话,我们也会提出检控。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15年1月18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5时2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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