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英文版 寄给朋友 政府新闻网
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回复至财务委员会批准的水平
***************************

  政府今日(一月十六日)宣布行政长官及全体政治委任官员的薪酬由二○一五年二月一日起,回复至二○○二年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的水平。

  政府发言人表示:「鉴於当年的社会经济情况,为与香港市民共度时艰,时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曾在二○○九年自愿减薪百分之五点三八,和当年首长级及高级公务员减薪幅度相若。有关减薪至今仍然有效。」

  政府发言人补充:「其后香港经济已经回复增长。现时经济情况与二○○九年相比已明显大幅改善,维持自愿减薪的理由已不复存在。」



2015年1月1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3时01分

列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