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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人民币业务在香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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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廖长江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的答覆∶

问题:

  本港离岸人民币业务的发展已踏入十周年。为配合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开通,内地当局已于去年十一月十七日撤销港人每日兑换人民币20,000元的限制,开创本港人民币业务进一步发展的契机。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有不少银行因应港人兑换人民币限制的撤销,陆续推出多项息率及年期不同的人民币定期存款及结构性产品,而据报有调查发现有过半数投资者不太了解人民币投资产品,以致市民在选择五花八门的产品时需面对相当的风险,当局会采取什么措施帮助投资者评估新的人民币投资产品的风险及回报;

(二)鉴于目前港人汇款到内地的每日80,000元人民币限制,因涉及内地规管跨境资金流动而维持不变,当局有否与内地当局商讨撤销该限制的时间表;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有金融业人士指出,随着港人兑换人民币限制的撤销,人民币离岸及在岸市场的互动将会增加,人民币汇率及利率波幅亦会因而扩大,但内地当局的外汇管制未必可以有效规管跨境资金的流动,当局有何措施防范灰色及黑色资金进入本港,以维护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

答覆:

代主席:

(一)投资者教育中心透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包括刊物、网站、讲座、媒体专访及专栏文章、在电视及电台播放教育短片及资讯等,进行投资者教育工作。教育活动涵盖与投资及金融产品相关的事宜,例如人民币产品的特点和风险。活动的目的是提醒投资者留意宏观经济风险及推广负责任的投资态度,例如买卖衍生和结构性产品时知所节制,及切忌跟风投资等。

  鉴于最近人民币兑换上限放宽及市场对人民币投资产品的浓厚兴趣,投资者教育中心正筹划有关教育资源,提醒公众有关产品的特点及风险,并计划在日后的公众讲座上涵盖相关信息。投资者教育中心于去年举办名为「环球经济展望与人民币产品」的讲座,向公众讲解热门投资产品的特点与风险,并就沪港通开通提供相关的投资者教育活动。

  在监管方面,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要求银行在销售货币挂钩投资产品予零售客户时采取额外的保障措施,包括:(i)向客户提供「重要资料概要」以清晰及简明扼要地陈述产品的特点与风险;及(ii)让投资经验较浅的客户在确认交易前至少有两天的落单冷静期,以了解产品及考虑是否作出有关投资。

  金融机构在销售证券产品时,须遵守相关的监管规定,包括向客户披露产品的特性和风险,以及确保其向客户作出的建议或招揽行为是合理的。

(二)香港从二零零四年开始启动离岸人民币业务,包括让香港居民汇款到内地,主要旨在便利内地和香港之间的经济和社会活动,而有关汇款限额在二零零五年经内地当局同意,由每人每天50,000元人民币放宽至80,000元人民币。由于香港居民汇款到内地涉及跨境资金流动,能否进一步放宽有关限额需视乎内地有关规定。特区政府会按实际情况和需要,继续就扩大在岸和离岸市场之间人民币资金流动和使用的措施,与内地当局联系。

(三)现时,涉及与内地跨境资金流动的人民币业务,例如跨境贸易结算或汇款业务,必须符合内地的相关法规和要求。此外,金融机构及货币兑换商在办理涉及跨境资金流动业务(包括人民币相关业务)时,须符合《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金融机构)条例》(第615章)的规定,并采取审慎的风险管理措施,以防范清洗黑钱。有关监管机构亦已发出指引,协助金融机构制订及执行其打击清洗黑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政策、程序及管控措施,以符合法例的规定。



2015年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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