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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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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一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柱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的书面答覆:

问题:

  社会福利署(社署)在二○一○至二○一一年期间,把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中心)服务推广至全港18区,共成立24间中心。社署亦承诺加强各中心的人手以应付未来服务需要,以及为各中心物色合适的永久会址,让该等中心尽快提供全面的服务。另一方面,医院管理局提供的复康支援计划(《支援计划》)会与各中心之间互相转介个案,为精神病患者提供适切的服务。当局已订立转介机制和制订程序指引,亦正拟备《精神健康个案管理服务手册》(《手册》)。然而,有社工向本人反映,现时中心的定位并不清晰及人手编制缺乏弹性,因而影响服务的推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全面检讨中心过去四年来的运作及服务成效,以期改善服务;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於精神病患者人数近年不断上升,当局会如何加强各中心的人手,以应付日增的服务需求及纾缓员工的工作压力,以维持服务质素;

(三)当局如何协助仍未觅得永久会址的中心物色合符社署标准的会址,以及预计何时完成该项工作;

(四)支援计划与中心之间互相转介的机制和程序指引为何;及

(五)《手册》的详细内容及公布日期为何;当局会否承诺於《手册》定稿前谘询各持份者(包括服务提供者及使用者)?

答覆:

主席:

  就张国柱议员的提问,我现答覆如下:

(一)精神健康综合社区中心(综合社区中心)自二○一○年十月开始为全港的精神病康复者、怀疑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士,其家人及照顾者和区内居民,提供由预防以至危机管理的一站式、以地区为本的社区支援服务。服务包括外展探访、个案辅导、治疗和支援小组、社交及康乐活动、日间训练及公众教育活动,以及在有需要时转介个案至医院管理局(医管局)接受临床评估及精神科治疗。综合社区中心提供服务时,经常需要和医管局及其他服务单位合作,有鉴於此,社会福利署(社署)已为综合社区中心制订了与其他服务单位的协作指引,以供综合社区中心和其他持份者在分工和个案转介上作原则性的参考。

  截至二○一四年九月,综合社区中心已为超过40 000名精神病康复者及怀疑有精神健康问题的人士提供服务。中心亦举办了超过9 900项公众教育活动,加强市民对精神健康的认识,参与各项公众教育活动的市民大众超过500 000人次。

  另一方面,自二○一○年四月起,医管局分阶段在全港不同地区为严重精神病患者推行「个案管理计划」。计划的个案经理与各服务提供者紧密合作,特别是与各区的综合社区中心合作,为居於社区的严重精神病患者提供深入、持续及个人化的支援。鉴於综合社区中心服务已累积一定的经验,加上「个案管理计划」已在二○一四至一五年度全面扩展至全港18区,社署计划在二○一五年联同营办综合社区中心的非政府机构及有关的持份者检视综合社区中心的服务和发展方向。

(二)社署一直关注综合社区中心的人手及服务表现,以及社会对综合社区中心服务的需求。事实上,社署投放在综合社区中心的资源亦从二○一○年的一亿三千五百万元按年增加至二○一四年的二亿五百万元,增幅超过五成,以加强人手及督导支援。在整笔拨款津助制度下,营办中心的非政府机构可按当区的服务需要,灵活调配所获的拨款以安排适当人手,包括社会工作者、精神科护士、职业治疗师及其他辅助人员,以确保服务质素及应付区内的服务需要。社署会继续留意综合社区中心的服务发展,以配合社会对服务的需求。

(三)目前,在24个综合社区中心当中,有13间已在永久会址提供服务,另有六间已觅得合适地方用作会址,该些项目正/将进行装修/建筑工程或地区谘询。此外,现时仍有五间分别位於油尖旺、将军澳(南)、荃湾、东区和北区的综合社区中心暂未物色到合适的永久会址。在过渡期间,还未有永久会址的综合社区中心正利用营办机构其他合适的处所、当区的现有设施及网络或由社署资助租赁商业楼宇,作为临时办公室或服务点。

  社署会继续透过不同途径为余下五间综合社区中心寻找合适处所作永久会址,包括与相关政府部门如地政总署、规划署、房屋署等保持紧密沟通,在新发展或重建项目的规划阶段中,预留地方作为综合社区中心之用。另一方面,社署亦密切留意一些将会因服务重组而腾出的政府物业和校舍等,并积极物色一些空置的公共房屋单位,透过改建或装修以提供综合社区中心服务。

(四)随综合社区中心与「个案经理计划」的推行,社署和医管局在二○一○年设立了三层协作平台,在中央、地区及服务提供的层面促进跨界别的沟通。

  在中央层面,社署总部、医管局总办事处和非政府机构定期举行三方会议,讨论服务策略和探讨协作模式。

  在地区层面,社署的地区福利专员和医管局的精神科服务联网主管,定期与区内的服务提供者(包括综合社区中心)和有关政府机构定期开会,共同统筹社区支援服务,以提升地区层面跨服务及跨界别的合作,协调及理顺运作上遇到的障碍,以便有效地在各区推行综合社区中心服务。

  在服务提供的层面,综合社区中心的个案工作员与医管局的个案经理会保持密切联系,亦会按协作指引商讨和统筹个案转介,以及康复服务安排等事宜。综合社区中心会将怀疑个案转介至医管局社区精神科服务接受评估及治疗,而医管局亦会转介合适的患者到综合社区中心作进一步跟进。此外,综合社区中心与医管局亦会就个别的个案,经常召开跨界别及跨专业的个案会议,共同为精神病康复者制订合适的康复计划,及安排他们接受适切的医疗和社区支援服务。

(五)为了加强「个案管理计划」内各个界别的沟通和合作,以便更有效回应病人及社会的需要,医管局、社署和相关的非政府机构成立了一个专责小组,重新检视现有的服务模式和共同草拟《严重精神病患者个案管理服务框架》(《服务框架》)。专责小组期望可於二○一五年年初拟备《服务框架》的初稿以谘询业界主要持份者,包括相关的服务提供者及病人组织。专责小组亦期望《服务框架》可於二○一五至一六年度公布。



2015年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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