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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题:资历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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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一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伟强议员的提问和署理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关资历架构的推行情况,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每个已成立行业培训谘询委员会(谘委会)的行业的就业人数及其占本港劳动人口的百分比为何;现时哪些行业的谘委会正在制订《能力标准说明》;

(二)过去三年,认可培训机构共提供多少个与资历架构相关的培训课程,并按行业及完成课程后可取得的资历级别列出分项数字及其占课程总数的百分比;完成该等课程的总人数及其占报读总人数的百分比,并按行业及所取得的资历级别列出分项数字;若当局没有上述的统计数字,原因为何,以及会否考虑作出有关的统计;

(三)各行业推出过往资历认可机制的年份、至今分别透过有关机制取得资历认可的从业员人数,以及该等数字(i)按资历级别分类的细分数字及(ii)占有关行业从业员总数的百分比;及

(四)过去三年,当局推行了什么新措施,推动更多在职人士申请过往资历认可?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八年推出资历架构,目的是鼓励终身学习,和提升本港劳动人口的竞争力。资历架构下设有「过往资历认可」机制,目的是让背景各异的从业员所具备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均可在资历架构下获得正式确认。

  我现就问题的各项回覆如下:

(一)截至二○一五年一月一日,我们已为20个行业在资历架构下成立了19个行业培训谘询委员会(谘委会),涵盖本港劳动人口约52%。值得注意的是,由二○一五年一月一日开始,美容业谘委会及美发业谘委会已合并为美容及美发业谘委会;而中式饮食业谘委会的涵盖范畴亦扩展至整个餐饮业,并改名为餐饮业谘委会。该些行业的就业人数及占本港劳动人口百分比的分项数字详见附件一。在20个行业中,有17个已制定其行业的《能力标准说明》。至于其余三个行业中,制造科技业(模具、金属及塑胶)谘委会已完成撰写《能力标准说明》,而有关草拟本刚完成业界谘询,谘委会正修订相关内容,预计可于二○一五年第二季正式推出;保安服务业谘委会现正进行编撰工作;而人力资源及管理跨行业谘委会则将于二○一五年初开始编撰《能力标准说明》。

(二)在二○一二年十二月底、二○一三年十二月底和二○一四年十二月底,资历名册上分别有7 756个、7 945个和8 148个资历架构认可的资历及其相关教育培训课程(包括当时登记有效及登记有效期尚未开始的资历和课程),并以「主要学习/培训范畴」分类。有关资历按「主要学习/培训范畴」和资历级别划分的数目,以及占总资历数目百分比的资料详见附件二至四。由于有关课程由200多所不同的教育及培训机构开办,当中包括不少自资课程,政府当局并没有有关报读/完成课程人数的资料,亦未有计划作出有关统计。

(三)现时,已有十个行业推行「过往资历认可」机制。截至二○一四年十一月底,透过该机制取得资历证明书的从业员超过11 600人,涉及逾20 600张第一级至第四级的资历证明书。有关从业员人数及资历证明书数目按行业、所取得资历级别及占有关行业总从业员人数划分的资料详见附件五。

(四)政府自二○○八年推行资历架构以来,一直致力协助行业推行「过往资历认可」机制。在过去三年,我们推行了下列措施以推动及协助从业员获取「过往资历认可」∶

(a)将试行「过往资历认可」机制的首三个行业(包括印刷及出版业、钟表业和美发业)的过渡期由二○一三年五月延长两年至二○一五年五月,以鼓励从业员申请。在过渡期内,申请人于申请第一级至第三级的资历认可时,只须提交相关的工作经验证明文件而无须进行实际的评核测试;

(b)由二○一三年六月开始,引人「个人资历档案」申请方法,从业员若未能提供所要求的年资工作经验证明文件,可选择提交其他辅助文件(如个人工作履历,比赛作品等),并通过评估测试,申请「过往资历认可」;

(c)在资历架构基金于二○一四年九月一日成立后,取消「过往资历认可资助计划」下每名从业员的评估费用发还上限(以往每名从业员申请发还评估费用的上限为3,500元),让有意接受更多「过往资历认可」评估的从业员可申请发还费用;

(d)举办各类宣传活动,包括制作宣传短片及单张、在二○一三年十一月举办「过往资历认可」分享会、在二○一四年十二月的资历架构伙伴嘉许典礼中嘉许相关持份者对资历架构(包括「过往资历认可」机制)的支持和参与,以及在个别行业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如资历架构发型汇演及「过往资历认可」启动礼等;及

(e)走访各持份者的公司/工会/商会/专业团体,向业界进一步推广,推动更多在职人士申请「过往资历认可」,同时提高业界对「过往资历认可」资历的认受性。



2015年1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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