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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统计处今日(十二月三十日)发表最新的零售业销货额数字。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的零售业总销货价值的临时估计为413亿元,较上年同月上升4.1%。二零一四年十月的零售业总销货价值的修订估计较上年同期上升1.4%。与二零一三年同期比较,二零一四年首十一个月的零售业总销货价值上升0.2%。
扣除期间价格变动后,二零一四年十一月的零售业总销货数量较上年同月上升7.5%。二零一四年十月的零售业总销货数量的修订估计较上年同期上升4.3%。与二零一三年同期比较,二零一四年首十一个月的零售业总销货数量上升0.8%。
按零售商主要类别销货价值由高至低分析,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比较,百货公司货品的销货价值上升4.9%。其次为超级市场货品(销货价值上升3.5%);药物及化妆品(上升10.3%);食品、酒类饮品及烟草(上升10.2%);杂项耐用消费品(上升35.4%);电器及摄影器材(上升3.8%);汽车及汽车零件(上升2.1%);鞋类、有关制品及其他衣物配件(上升6.0%);家具及固定装置(上升9.6%);书报、文具及礼品(上升5.6%);中药(上升4.3%);以及眼镜店(上升2.2%)。
另一方面,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与上年同月比较,珠宝首饰、钟表及名贵礼物的销货价值下跌2.0%。其次为服装(销货价值下跌4.0%);其他未分类消费品(下跌2.2%);以及燃料(下跌4.4%)。
截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底的三个月,与先前三个月比较,经季节性调整的零售业总销货价值上升6.2%,而经季节性调整的零售业总销货数量则上升10.6%。
上述零售业销货额统计数字量度本地零售业机构单位销售货品的收益,主要是用来评估本地零售业短期的业务表现。数据包括消费者在货品方面的开支,但不包括占消费者整体开支约50%的服务开支(例如房屋、餐饮、医疗及保健服务、交通及通讯、金融服务、教育及娱乐方面的开支)。此外,数据包括访港旅客在本港购买货品方面的开支(但不包括香港居民在境外的开支)。因此,数据不应视为量度消费者整体开支的指标。
对消费者整体开支趋势有兴趣的人士,应参考作为按季发表的本地生产总值一个主要组成部分的私人消费开支的数列。根据广泛资料来源编制的私人消费开支统计数字,涵盖了香港居民不论在本地或境外在货品(包括从所有途径购买的货品)和服务两方面的消费开支。有关详情请参阅政府统计处出版的《本地生产总值(季刊)》。
评论
政府发言人指出,十一月零售业销售的按年增长录得反弹。消费意欲渐见回稳,加上同月访港旅游业录得显著增长,也为零售业销售带来支持。扣除因新型号智能电话推出令耐用消费品销售急升的影响后,零售业销售终止十月的跌幅,回复温和的按年上升。
展望未来,零售业销售短期内的表现,主要仍将要视乎就业和收入的情况,以及访港旅游业扩张的步伐。面对不稳定的外围环境和访港旅客消费模式转变所带来的不明朗因素,我们仍须保持警觉。
进一步资料
表1列出二零一四年十月所有零售商及按零售商主要类别划分的零售价值指数及零售业销货价值的修订数字,以及二零一四年十一月的临时数字。
表2列出二零一四年十月所有零售商及按零售商主要类别划分的零售量指数的修订数字,以及二零一四年十一月的临时数字。
表3展示零售业总销货价值及数量的变动情况,列出以原来数列计算某月份与上年同月比较的按年变动百分率,及以经季节性调整数列计算,截至所示月份的三个月与先前三个月比较的变动百分率。
零售业机构单位的分类是采用「香港标准行业分类2.0版」。该行业分类用於各经济统计调查,把经济单位拨归不同的行业类别。
更详细的统计数字刊载於《零售业销货额按月统计调查报告》。用户可於政府统计处网站免费下载(网址:www.censtatd.gov.hk/hkstat/sub/sp320_tc.jsp?productCode=B1080003)。
用户如对统计调查结果有任何查询,请与政府统计处经销服务统计组联络(电话:2802 1258;电邮:mrs@censtatd.gov.hk)。
完
2014年12月3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0分